分类: 理论经济学 >> 政治经济学 发布时间: 2025-01-22 合作期刊: 《政治经济学评论》
摘要:超额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对超额剩余价值的已有定义尚不够明确,学界对其来源也一直未能达成共识。本文在梳理和澄清马克思核心观点的基础上,说明了超额剩余价值的产生并不依赖于劳动复杂程度的变化,论证了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差额和价值转移无关,并基于上述观点重构了马克思的超额剩余价值理论。超额剩余价值是个别企业通过变革生产方式节约个别劳动时间所获得的超过一般水平的剩余价值,其比较的基准为在社会正常剩余价值率下先进企业可以获得的剩余价值。一般地,超额剩余价值在量上等于出售价格与个别价值的差额,可以分解为出售价格与社会价值的差额和社会价值与个别价值的差额两部分,前者来自其他部门的价值转移,而后者则源于本企业劳动者的价值创造。如果个别企业的技术变革并未改变商品的社会价值,那么超额剩余价值等于社会价值与个别价值的差额,全部属于价值创造。如果个别企业在商品的社会价值已经下降的情况下凭借对新技术的垄断妨碍价格调整,那么由出售价格与社会价值的差额所构成的超额剩余价值来自于价值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