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会计学 发布时间: 2025-04-09 合作期刊: 《财会月刊》
摘要:安全港规则作为一种免责制度安排经常存在于法律制度中,设置安全港规则可以为特定的法律行为和特定的主体提供豁免权。在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过程中,安全港规则的设置,不仅可以提高企业主动进行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积极性,还可以提高气候信息披露的质量。从世界范围来看,安全港规则广泛应用于各种法律制度中,其中以美国证券市场的安全港制度最为成熟、最具代表性。本文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委员会制定气候信息披露准则中有关安全港规则的讨论进行了系统梳理。针对未来我国制定的气候信息披露准则,建议考虑为范围3排放、过渡计划、内部碳价格、情景分析等方面提供安全港规则,并明确不同主体在安全港规则中的责任,将气候信息披露中的安全港规则嵌入相关法律法规,为我国气候信息披露提供法律保障。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会计学 发布时间: 2025-03-19 合作期刊: 《财会月刊》
摘要:随着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IFRSS1和IFRSS2)与欧盟首批12个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ESRS)的正式颁布,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教育材料的更新,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财务影响信息披露已经进入规范披露时代。然而,目前全球范围内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财务影响信息披露实践与准则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众多调查发现,上市公司在近三年的信息披露中提供的气候相关信息非常有限,且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严重不足。大多数披露了气候相关信息的公司只是在可持续发展报告或管理报告中描述对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考虑,而在财务报告中很少提供相应的信息,缺乏定量信息及详细解释,仅有几家公司的信息披露符合准则要求。审计师对气候相关风险的关注则更少,很少有审计师对财务报告和其他报告的不一致性发表评论,也很少有审计报告在关键审计事项中提到气候相关风险。为加快推进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财务影响信息披露,一方面需要鼓励企业积极采纳可持续披露准则和IASB发布的教育材料,尽快为提供高质量的可持续信息做好准备,另一方面需要更多的监管干预来确保企业遵守并有效执行准则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