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的福利效果实证考察

    分类: 法学 >> 经济法学 分类: 应用经济学 >> 产业经济学 发布时间: 2024-08-13

    摘要:反倾销制度被认为是贸易救济手段之一,旨在保护国内产业和国内就业。但它往往无法实现这些目的,甚至适得其反。同时,反倾销程序被严重滥用,成为国内产业获得市场势力、形成和维持卡特尔的工具,导致国际贸易扭曲和国内竞争破坏,让国内消费者承担巨额成本。应该利用国际舞台积极推动国际反倾销协定的修改,使其更加完善。同时可以利用反倾销调查国反垄断执法机关的竞争倡导机制促使其国内法的变革,并利用其反垄断执法机制对滥用反倾销程序的企业进行反击。

  • 泰国对华现状、原因与对策——基于对1995一2021年泰国对华案件的分析

    分类: 应用经济学 >> 国际贸易学 发布时间: 2025-04-07 合作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摘要:中国与泰国经贸关系日益密切,但泰国对华反倾销案件频发,严重影响中泰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和中泰命运共同体构建,以及中国与东盟其他成员国乃至整个东盟的经贸关系。分析泰国对华反倾销问题对于在中国一东盟自贸区乃至RCEP框架下寻求反倾销问题解决方案具有重要意义。基于1995一2021年泰国对华反倾销的30起案件(未含泰国针对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案件),对泰国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发现:我国已经成为泰国反倾销的首要对象国;钢铁行业及其制品是泰国对华反倾销案件涉及最多的行业与产品;泰国对华反倾销执行率和税率较高;新冠疫情背景下泰国对华反倾销案件数量逆势增加,但大多被实施暂停征税措施。泰国对华反倾销频发的主要原因:一是泰国长期实施贸易保护政策,以推动工业化进程和摆脱中等收入陷阱;二是我国为泰国第一大进口来源国,且中泰贸易模式日益转向产业内贸易;三是钢铁产业是泰国着力保护的比较劣势产业,而我国是泰国进口钢铁制品的主要来源国;四是我国企业忽视了对价格承诺这一应诉反倾销有效措施的利用,导致泰国对华反倾销执行率居高不下;五是我国对泰国反倾销案件少,难以有效遇制泰国对华反倾销行为。因此,我国应加强中泰两国在发展战略与规划方面的对接合作,最大限度减少甚至避免反倾销争端;扩大对泰国钢铁产业的高质量直接投资,有效规避泰国对华钢铁制品反倾销壁垒;深入研究和充分利用泰国价格承诺规则,降低泰国对华反倾销执行率;适时适度发挥我国对泰国反倾销的威效能,阻遏和降低泰国对华反倾销的动因和频度;积极争取泰国对华暂停征收反倾销税,减少泰国对华反倾销造成的福利损失。

  • 中国对澳大利亚大麦实施反补贴措施的贸易效应

    分类: 应用经济学 >> 国际贸易学 发布时间: 2025-03-14 合作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摘要:自2020年5月19日起中国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简称“中对澳”)的进口大麦加征反倾销反补贴(简称“'双反””)关税,为分析中对澳加征“双反”关税的贸易效应及其对中国大麦产业的保护效果,基于2015-2021年中国海关大麦进口月度数据,利用LA-AIDS模型进行评估。研究发现,中对澳加征“双反”关税不仅对澳大利亚大麦产生了贸易限制作用,而且对法国与加拿大大麦产生了贸易转移效应,对其他国家大麦产生了贸易创造效应。刺激乌克兰、阿根廷、乌拉圭、俄罗斯等非传统进口来源国大麦进入中国市场;中对澳加征“双反”关税具有贸易调查效应,在立案调查阶段和裁决生效阶段对中国自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具有负向影响,对中国自其他非传统贸易国进口大麦具有正向影响,且这种贸易调查效应在立案调查阶段主要体现在价格边际上,在裁决生效阶段主要体现在数量边际上;中国对各大麦进口来源国并不存在刚性依赖,原产于澳大利亚、法国、加拿大的大麦相互间可替代性较强,且中国在与法国和加拿大的大麦贸易中存在较大要价空间:“双反”措施在短期内对中国大麦产业具有贸易救济和保护作用,但其长期影响尚待观察。为促进中国大麦产业可持续发展,应合理利用贸易救济措施,优化进口结构,着力化解贸易转移效应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