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理论经济学 >> 经济思想史 发布时间: 2025-03-27 合作期刊: 《东南学术》
摘要:对于科斯定理赖以成立的交易成本方法,不少学者心存疑惑甚至认为是错误的。然而,他们既没有精准地指明错在何处,更未能成功地纠正错误并揭示科斯看待产权问题的真实观点。这使得科斯产权观点的意旨依然云山雾罩。其实,科斯产权观点的分析方法并非交易成本而是机会成本,即减少外部性给妨害者造成的产值损失。从机会成本的视角看,科斯产权观点主要包含三重含义:通过谈判解决问题时,责任的初始界定决定了双方迥异的结局;借以法律手段时,根据产出最大、受害者有错、政府授权和法律授权等依据,法官应宣判妨害者免责;诉诸拥有暴力潜能的国家机器时,需确立财产使用的绝对权利。机会成本,作为一个范畴,可以为《社会成本问题》的各成本概念提供一致的解释;作为分析方法,能够拨开迷雾、洞察科斯产权观点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