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IASB 的现行财务报告概念框架,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这一会计要素是由资产和负债的差额来定义及计量的;按照 IASB(2008)的 IFRS 3,并购商誉已被明确定义为被收购方的不可辨认资产之组合,但是该准则关于并购商誉计量的基本思路是,以被收购方净资产收购日公允价值与其可辨认净资产收购日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基础,然后加上收购方在收购日为并购协同效应所支付的那部分对价于收购日的公允价值。这就形成了并购商誉计量的会计逻辑困境——首先,可辨认净资产在会计逻辑上是不成立的;其次,按照现行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净资产和可辨认净资产本应该是被计量者,而商誉作为资产之一部分,是计量者,但商誉却被净资产及会计逻辑上不成立的可辨认净资产来计量,到底谁应计量谁?总之,并购商誉的现行计量逻辑在数理逻辑上是成立的,但在会计逻辑上是不成立的。造成这一逻辑困境的底层成因在于 IASB 的现行财务报告概念框架没有能够从经济本质上定义清楚“所有者权益”要素和厘清“可辨认净资产”这一概念。
[V1] | 2025-02-05 09:40:28 | PSSXiv:202502.00080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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