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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仅罚机构还是兼罚责任人?

摘要: 立足于我国监管部门大力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现状,文章系统梳理了不同类型行政处罚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机制,并利用手工整理的2008一2018年银行行政处罚数据,对理论假说进行实证检验。经验结果显示,“仅机构处罚”不能显著降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双罚”可以有效抑制银行风险承担,并且这种抑制作用具有长期效应。异质性检验表明,“双罚”对大银行、国有银行和全国性银行风险的抑制作用更明显。机制检验发现,减少理财产品、同业业务等影子银行规模是“双罚”降低银行风险承担的重要渠道。研究还发现,随着责任人处罚严厉程度的上升,“双罚”对银行风险承担的抑制效果越好。政策启示在于,加大责任人问责力度,整治影子银行乱象,是监管部门防范银行风险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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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 2025-04-14 16:33:43 PSSXiv:202504.01656V1 下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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