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自然内在价值;伦理信念;认知证成;道德证成;实用证成
DOI:10.12451/202504.01163
提交时间: 2025-04-01
摘要:基于实际承负环保义务的道德主体只能是单向的人,在以一种康德式的伦理信念为无人参照的自然内在价值如何推导有人的道德义务提供一种阐释可能时,还需要提供一种何以被人普遍相信的正当性理由,以引导人们依循这样的信念生活。哲学上对信念何以可能的辩护主要有认知、道德、实用等方面的证成性理由。基于“事实一价值一义务”的自然内在价值论的建构逻辑,自然中心论者借助生物学的知识论证据铺垫了自然内在价值作为一种伦理信念的认知证成;从康德绝对命令范式下的道德应当性维度完成了自然内在价值作为一种伦理信念的道德证成;在信念指导行动的目的层面,以自然价值工具论在实践中的不足为切入,补充了自然内在价值作为一种伦理信念的实用证成。在此中,自然内在价值的伦理意义得到进一步论证。
关键词: 异质性环保投资;前端预防;末端治理;数字赋能;绿色全要素生产率
DOI:10.12451/202504.01257
提交时间: 2025-04-01
摘要:数字化背景下环保投资是否助益企业绿色发展值得关注。基于不同类型的环保投资划分,本文理论分析并实证检验异质性环保投资与数字赋能对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协同影响,并就其在供应链层面的溢出性特征予以讨论。研究发现:异质性环保投资与数字赋能协同促进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相较于末端治理环保投资,前端预防环保投资与数字赋能的协同效应更加突出。异质性环保投资与数字赋能的协同影响在供应链层面具有溢出性特征,且对于下游客户企业的溢出性影响更强。绿色创新数量增加和质量提升是异质性环保投资与数字赋能协同提升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以及发挥供应链溢出效应的重要机制。相较于国有企业,异质性环保投资与数字赋能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协同提升效应在非国有企业中更突出;相较于供应链话语权较弱企业,异质性环保投资与数字赋能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协同溢出效应在供应链话语权较强的企业中更突出。
关键词: 数字经济;空间关联网络;网络节点中心性;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DOI:10.12451/202504.00593
提交时间: 2025-04-01
摘要:数字经济空间关联发展不仅是弥合“数字鸿沟”的重要举措,更是重塑经济空间发展格局的关键力量。在环境质量改善与温室气体减排的双重压力下,研究数字经济空间关联发展如何影响减污降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基于城市网络视角,以2011一2021年中国279个城市为样本,在考察数字经济空间关联网络时空演变特征的基础上,实证研究了数字经济空间关联网络对减污降碳的影响。研究发现:中国城市数字经济整体上呈现出“中心一边缘”的网络形态与“东高西低”的空间分异特征,污染排放强度、碳排放强度与减污降碳协同水平都有所改善。数字经济空间关联网络显著促进了减污降碳,且兼具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该结论在采用外生政策冲击、工具变量等方法进行稳健性和内生性检验后仍然成立。机制检验表明,数字经济空间关联网络能够通过产业结构合理化与高级化、绿色技术创新和经济集聚降低碳排放强度和污染排放强度,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异质性结果表明,数字经济空间关联网络对资源型地区、中心城市以及数字经济政策试点地区的减污、降碳及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更加突出。研究结论为实现减污降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引导。
关键词: 能源回弹效应;数字经济;随机前沿模型;时空演变;形成机制
DOI:10.12451/202504.01258
提交时间: 2025-04-01
摘要:将数字经济纳入能源回弹效应的测算框架,对于精准测算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宏观环境下的中国城市能源回弹效应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在全面选取传统能源消费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创新性地纳入数字经济这一宏观经济要素,利用2013一2021年中国277个城市的数据,通过改进的能源需求随机前沿模型测算数字经济下的城市能源回弹效应,分析其时空演变趋势,并进一步探究数字经济诱发城市能源回弹效应的形成机制。研究发现,将数字经济纳入能源回弹效应的测算框架后,中国城市能源回弹效应居于37%~98.4%之间,均值为56.2%,表明数字经济下城市的实际能源节约量仅为预期的40%左右。同时,中国城市能源回弹效应呈周期性波动与“内陆向沿海递减”的空间分布格局。更值得注意的是,数字经济对城市能源回弹效应存在显著的促增作用。数字经济将促进技术进步与创新,提升能源效率,并推动经济增长,通过“替代效应”“收入效应”与“产出效应”增加能源消费需求,进而诱发并扩大城市能源回弹效应,同时政府研发支出与自然资源票赋亦显著扩大了数字经济对城市能源回弹效应的正向作用。本文为精确测度数字经济发展情景下的城市能源回弹效应提供了方法借鉴,并为优化数字经济发展进而有效抑制中国城市能源回弹效应提供了理论依据与经验参考。
DOI:10.12451/202504.00594
提交时间: 2025-04-01
摘要: 全球气候变化形势日趋严峻,碳定价不仅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工具,也成为国际贸易博弈的政治工具。制定科学合理的碳定价机制,对改善降碳效率及成本分摊公正性越发关键。当前各界主要关注碳价的显性部分,忽视其隐性部分,导致以实施间接降碳政策措施为主的发展中国家的降碳努力被低估,也使得显性与隐性碳定价间缺少统筹衔接。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理应引领隐性碳定价机制研究。为此,按照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思维方法,在隐性碳定价相关概念理论剖析的基础上,尝试开展量化测度,并阐明相关政策含义。从而有助于我国完善碳定价理论与制度框架,客观评估碳减排行动的努力,以便更好地发挥碳市场的显性碳价功能,在国际绿色竞合中占据主动地位。
关键词: 无废城市;资源化利用;固体废弃物;协同治理;演化博弈
DOI:10.12451/202502.01091
提交时间: 2025-02-18
摘要:随着全球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的持续增长,其治理面临严峻挑战。在无废城市建设背景下,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协同治理尤为重要。然而,现有的相关治理体系在协同机制和政策支持方面存在不足,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较为突出。本研究构建“政府-固体废弃物产生企业-固体废弃物利用企业”演化博弈模型,模拟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场景,分析均衡策略的演化稳定条件、关键参数及其变化对博弈行为与策略演化的影响。研究发现:(1)政府的政策制定受企业行为的影响,应综合平衡环境效益与经济成本,并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合作;(2)固体废弃物产生企业与利用企业的合作关系直接影响资源化效率,合作策略可以通过政策、市场和技术因素得到稳定;(3)跨主体协同可以显著提高资源化利用各环节的经济效益,政策支持和技术创新将推动固体废弃物管理向更高效、可持续方向发展。因此,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和协同治理的政策设计应更加注重激励机制和利益平衡。
关键词: 数智赋能;节能降碳效率;TOE分析框架;环境规制;空间溢出
DOI:10.12451/202502.01155
提交时间: 2025-02-18
摘要: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战略,数智赋能已经成为提升中国节能降碳效率的核心驱动。本文基于2011—2022年省际面板数据,采用熵值法与超效率SBM模型测度数智赋能指数与节能降碳效率,并检验数智赋能对中国节能降碳效率的影响与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数智赋能显著提升了中国节能降碳效率,赋能应用和环境支撑的影响效应大于数智基础,这一结论在替换核心变量、缩尾处理、更换观测期并考虑内生性后依然成立;数智赋能对中国节能降碳效率的影响存在异质性,东部地区、碳交易试点地区及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该影响效应更显著;在数智赋能提升节能降碳效率的过程中,绿色技术创新、资源配置优化和高端产业集聚是重要的传导机制,且存在空间溢出效应;环境规制力度在数智赋能影响中国节能降碳效率中发挥重要调节作用和门槛作用,命令型环境规制力度应控制在最优范围内,加强引导型和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可以扩大数智赋能对节能降碳效率的促进作用。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措施:深化数字化与智能化发展,采用差异化手段推动我国节能降碳工作,畅通数智技术的作用渠道,发挥空间效应,并完善环境规制工具的制度作用。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依法治污;污染控制;污染防治
DOI:10.12451/202502.00981
提交时间: 2025-02-18
摘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部分,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总体目标、在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部署的“完善依法治污制度机制”,从法理上审视,其实质提出了污染规制的理念与制度从“环境污染”向“环境控制”的转型与升级的要求。现行的污染防治单行法秉持“污染防治”的制度理念与制度路径,制度设计承载的消极“避害”功能导致污染逃逸,漠视环境污染的复杂性提出的多样性的规制需求,遮蔽了环境污染的多介质传输与空间转移效应。应当以编纂《生态环境法典》为契机,从污染控制编的核心范畴创新、保障公众健康的立法原则与规则创新、“污染控制”思路下的具体制度创新等几个方面,完善契合新时代需求的依法治污制度体系。
关键词: 非正式环境规制;农业碳排放;社会公众环境关注
DOI:10.12451/202412.00847
提交时间: 2024-12-06
摘要:在“双碳”目标和农业绿色低碳转型的背景下,非正式环境规制对农业碳排放产生的影响亟待探讨。本文基于社会公众环境关注的视角,系统阐释了非正式环境规制影响农业碳减排的内在机制,并选取2011—2021年中国31个省份的面板数据,运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中介效应模型和调节效应模型实证检验了非正式环境规制对农业碳排放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1)以社会公众为代表的非正式环境规制显著促进了农业碳减排,这一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和内生性分析后依然成立;(2)机制分析显示,增强正式环境规制力度、促进农业绿色技术创新、降低农业能源消耗强度是非正式环境规制促进农业碳减排的关键路径;(3)数字基础设施在非正式环境规制影响农业碳排放的过程中产生了正向调节作用,即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越高,非正式环境规制促进农业碳减排的作用越大;(4)对于信息化水平高、受教育程度高、金融排斥程度低以及胡焕庸线东侧的区域,非正式环境规制对农业碳排放的抑制作用更大。为此,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环境关注度,充分发挥非正式环境规制的效能,需要拓宽社会公众环境治理参与渠道,优化协同增效环境,提升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因地制宜采取适合各地区的最优农业碳减排策略。
关键词: 众气候关注;家庭能源消费结构;气候变化态度;气候问题认知;低碳责任意识
DOI:10.12451/202412.00460
提交时间: 2024-12-06
摘要: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收入水平的提升,家庭能源消费在中国能源消费体系中占比不断增加,推进家庭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成为中国如期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注意力资源的配置是影响经济主体行为决策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公众气候关注的显著上升可能成为推动家庭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的重要力量。基于中国家庭能源消费调查数据和百度搜索指数,实证考察了公众气候关注对家庭能源消费结构的影响。研究发现,公众气候关注显著提高了优质能源在家庭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促进了家庭能源消费结构低碳化转型。这种转型主要源于家庭的“主动式参与”,而非“引导式参与”。机制检验发现,公众气候关注主要是通过改变个体气候变化态度、增强个体气候问题认知及其低碳责任意识,从而驱动家庭主动改善能源消费结构。异质性分析发现,公众气候关注对家庭能源消费结构的影响在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家庭、公职人员家庭中更为显著。从社会环境来看,积极的社会参照规范可以正向调节公众气候关注与家庭能源消费结构之间的关系。本文为从家庭视角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提供重要参考。
DOI:10.12451/202410.00679
提交时间: 2024-10-08
摘要:前沿文献认识到数字金融对减污或降碳的重要性,却并未厘清其对减污降碳的协同影响,也未识别出国家环境治理“强问责、达底线”所引发的地方环境约束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本文系统阐释了二元环境约束下数字金融赋能减污降碳的内在机制,并基于2011—2021年中国275个地级市面板数据,运用中介效应模型、面板门槛技术等做了实证检验。结果发现:数字金融在切实降低城市碳排放的同时,也能有效减少PM_(2.5)浓度,即数字金融发展具有显著的协同减排效应,上述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数字金融赋能的减污效应强于降碳效应,且数字金融覆盖广度的积极作用仅出现在城市减污过程中,而数字金融使用深度只对城市降碳具有正面冲击;数字金融不仅能为城市环境治理直接协同赋能,还可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驱动产业升级与激发绿色创新来间接助力减污降碳。进一步基于二元环境约束新视角的分析表明,在减污约束和降碳约束调节下,数字金融发展的减污降碳效应呈现边际效率递增的非线性演化特征;二元环境约束的调节机制存在空间差异,东部、中部地区选择较为严厉的降碳约束策略为宜,而东部、西部地区则应采取较为激烈的减污约束策略最佳;现阶段二元环境约束虽总体有利于数字金融与城市减污降碳的协调发展,但减污约束的正向调节效果呈现“中部>西部>东部”的阶梯化异质特征,降碳约束的积极作用仅体现在东部地区。以上发现为二元环境约束下地方政府科学利用数字金融工具,统筹推进“双碳”战略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战,提供了重要政策启示。
DOI:10.12451/202410.00511
提交时间: 2024-10-08
摘要:在区域生态治理中协同降碳,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本文以新安江、九洲江、汀江-韩江三大流域为例,考察在跨省流域实施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协同降碳作用。研究发现,该政策通过促使沿线地区采取优化能源结构、限制高碳密集型行业企业进入等源头防治方式,释放出较大的协同降碳效应。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共护一江水”的协同降碳效应存在一定的经济代价,沿线地区出现了减产现象。进一步研究发现,相比作为补偿区的下游地区,作为受偿区的上游地区实现了更大的降碳效应,这主要得益于上游地区采取了创新驱动减排的策略,不仅通过节能技术应用大幅降低能源强度,还鼓励企业从事绿色自主创新。本文的研究能为全面推广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提供有益的政策依据。
DOI:10.12451/202410.00513
提交时间: 2024-10-08
摘要:生态系统对人类之服务功能逐步被发掘,其功用性使得其成为人类社会中的一种资源性利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利益化,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目标趋于重合,符合人类对共同善的利益追求。为了发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最大功用,应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纳入法律利益范畴予以规制。生态系统服务利益的法定化需要借助法律权利为载体,并引入或制定相应的义务、权力、责任来充实,以形成以生态系统服务利益为核心的法律概念体系。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作为新兴法律概念必须通过法律规范予以固定,这需要对现有法律规范进行重新理解,或创设新的法律规范,建构起“权利-义务-责任”的结构体系,从而实现整个法律体系的融贯与流变。
DOI:10.12451/202410.00515
提交时间: 2024-10-08
摘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属于公法诉讼,有别于民事私益诉讼,然而现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时效制度在理论探讨与司法实践中仍沿用民事诉讼时效的框架或规定,无助于解决该制度面临的困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为解决行政失灵应运而生,应回归到公法制度下考察。本文认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执法之间的制度架构共通,救济手段可相互替代,同美国环境公民诉讼与环保署执法行动间的关系类似。因此,可考察和借鉴美国环境公民诉讼适用行政执法时效的制度规范与实践,通过内部体系与外部体系的考量,证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适用行政处罚时效的优越性,并依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特性和行政处罚时效的规定,完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时效制度的期间长度、起算点、终止以及延长规则。
DOI:10.12451/202410.00512
提交时间: 2024-10-08
摘要:生态环境修复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也是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核心。生态环境修复制度具有环境法基本制度应具备的特质,并应当成为《生态环境法典》中的一项基本制度。生态环境修复制度在我国立法中已有一定的发展,在宏观尺度与微观尺度上皆有建构,并可具体化为法律义务、法律责任和法律措施,进而通过行政机制或司法机制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制度的法理基础在于国家环境保护义务和损害担责原则。国家义务的设立宗旨在于回应公民对良好生态环境质量的诉求、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益;损害担责原则则是对国家义务的补充,旨在强调一般个体和组织对生态环境必须有合理的关照。在《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中,生态环境修复制度应立足国家义务本位,兼顾损害担责原则的实现,建构具体规则,完善制度内容,以体系化的规范体现于法典的对应章节中,继续强化其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救济生态环境损害的主导作用。
关键词: 人口老龄化;卫生资源配置结构性失衡;社会福利
DOI:10.12451/202408.01233
提交时间: 2024-08-15
摘要:一国医疗资源的配置结构直接影响这些资源向医疗卫生服务转化的效率,我国卫生资源配置结构性失衡问题不仅影响着公众健康,同时也制约着公众社会福利。不仅如此,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导致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井喷式增长,与卫生资源配置结构性失衡下的碎片式服务供给体系形成巨大反差,导致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将引发更大的经济社会代价。在此 背景下 ,本文结合理论分析、数值模拟和实证检验,剖析卫生资源配置结构性失衡影响社会福利的内在机理以及人口老龄化对两者关系的调节作用。结果表明:存在最优化 的卫生资源配置结构,在该结构下 公众 社会福利实现最大化;与这种最优化资源配置结构相比,卫生资源配置结构性失衡会引发社会福利损失。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加剧卫生资源配置结构性失衡带来的社会福利损失。异质性分析表明,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密度能够减少卫生资源配置结构性失衡带来的社会福利损失,但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会增加其福利损失。本文研究结论对于缓解卫生资源配置结构性失衡问题、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 《民法典》 第 1235 条;期间损失;环境侵权;公益诉讼;纯经济损失
DOI:10.12451/202408.01136
提交时间: 2024-08-15
摘要:从公益角度来看,期间损失责任是对生态环境使用利益损失的赔偿责任;从私益角度来看,期间损失责任是对私人的用益物权造成的使用损失或纯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期间损失责任的公私二元属性使得 , 对同一期间损失标的可能同时存在公共索赔与私人索赔。目前对期间损失责任的 认知局限于公益角度,这使得期间损失全部通过公益诉讼索赔,当存在私人可以索赔的期间损失时,即生重复索赔。为避免重复索赔,需调整期间损失的索赔机制,划清期间损失公共索赔的边界。期间损失公共索赔的边界可以以“公上去私”为原则,在公共索赔的基础上排除对私人用益物权造成的使用损失和私人可索赔的纯经济损失这两类私人索赔的范围,并通过实体规则、程序规则、技术规则的完善予以实现。以此构建的期间损失公共索赔边界将随纯经济损失的可赔偿性的变化而变化,将来存在进一步缩窄的可能。
关键词: 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法律机制;政策逻辑;碳中和
DOI:10.12451/202408.01137
提交时间: 2024-08-15
摘要: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内含减少污染的负外部性、增加生态系统的正外部性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重意涵,存在“经济-环境”关系的二元协调,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但是,现有“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资源配置-经济发展”促进机制、“减污-降碳”合力机制难以涵盖全部要素。在结合我国国情并借鉴美国“经济增长-能源转型-环境治理”系统模式、欧盟“生态优先-能源结构优化-绿色发展”综合模式的基础上,或可引入“碳减排-污染防治-生态产品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四位一体的协同模式。该模式以科学合理、经济性和生态环境完整性、多元主体参与为基本原则,以全国碳市场建设和能源转型为主战场,以绿色资金配置和绿色技术发展为两大侧重,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关键词: 环境行政规制;环境行政处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整体系统观
DOI:10.12451/202408.01138
提交时间: 2024-08-15
摘要:当前,我国环境行政处罚制度变革的实践探索大体存在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处罚”裁量权界限不清、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责任重复适用、环境执法权“上收”与执法力量“下沉”相冲突等问题。提炼其共性特征可知,这些问题都可归结为整体主义思维缺失导致的制度变革之间的冲突与抵牾问题。鉴于此,需依循整体系统观提升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处罚”的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金钱类责任的折抵规则,并实现环境保护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与综合执法改革的有机衔接,以从事理与法理双重维度确保环境行政处罚制度变革的统筹性推进。
关键词: 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司法体制改革;环境司法专门化
DOI:10.12451/202408.01139
提交时间: 2024-08-15
摘要:环境资源案件的特殊性对传统地方检察院属地管辖模式的公正和效率构成挑战,催生了跨行政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模式。跨行政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改革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面临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性质定位不明确、层级结构不完整、设点布局不合理的体制问题,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范围不统一、办案机制不适配、机构衔接不顺畅的机制问题,体制、机制创新的组织法、程序法、实体法依据不健全的法制问题。应以理顺管理体制为基础,将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定位为新型综合派出检察院,构建三层级的组织体系,因地制宜进行设点布局。以完善运行机制为关键,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归口办理机制、司法协作机制建设。以健全相关法制为保障,明确跨行政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组织法、诉讼法、生态环境法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