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24 合作期刊: 《浙江学刊》
摘要:以“非申即享”为典型应用场景的自动化给付再造了给付流程,倒逼行政给付理念革新,但自动化给付的正当性及适用等重要问题尚缺乏学理回应。立法概括授权可为自动化给付提供合法依据。自动化给付契合敏捷治理的内核,既简化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性义务,又保障数字弱势群体权益,具有正当性基础,但亦与依法行政原则、辅助性原则等存在张力,产生深层次法律风险。将给付权利的价值位阶和裁量基准的技术构造作为自动化给付的构成要素,可以组合成四种模式,适用于不同的给付场域。自动化重塑了给付程序,使法定申请要件向电子化默认转变,福利调查方式从直接向间接转变。随着自动化给付的广泛覆盖,因给付信息迟滞或者不准确引发的行政给付争议将大幅减少,数据污名化、数据信息泄漏将成为行政给付争议的新增长点。在给付请求权的判断上,自动化不会导致当事人的实体请求权和诉权丧失,但影响当事人程序请求权的实现。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发布时间: 2024-05-07 合作期刊: 《求索》
摘要:变更判决是行政诉讼判决类型中的独特存在,一方面变更判决能够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达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诉讼目的;另一方面因其系法院直接代替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有司法权干预行政权之虞。从实践来看,变更判决适用困难存在变更判决适用范围与功能定位存有抵牾以及变更判决与撤销判决适用条件模糊两个制约因素。变更判决不宜仅限于金钱及其替代物的给付,还应包括数额、比例计算以及权属的确认。在区分“明显不当条款”和“款额错误条款”的规范意旨情况下,可以在行政裁决、行政协议等案件中扩展变更判决的适用空间。变更判决是撤销并重作判决的例外,适用关键在于行政裁量权是否缩减至零。
分类: 法学 >> 经济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31 合作期刊: 《广东社会科学》
摘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本质上要求民营经济发展实现法治化、制度化。民营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较高,民营企业“家族制”“泛家族化”管理模式有内在缺陷。从法治视角看,民营经济面临的困境主要有立法供给不足、多头执法随意执法重复执法、“四新经济”合法性难题、民营企业家财产权益保护不足、行业自律功能缺位以及合规建设发展迟滞等。应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构建“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执法新模式,落实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健全民营企业家财产权益保护制度,建立高效运行行业自律机制,建立民营企业合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