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中共党史党建学 发布时间: 2024-12-03
摘要:本文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形成过程,阐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人民经过反复比较和甄别作出的必然选择,旨在从百年历史昭示世人,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肩负起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重托,只有坚定不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是正确的,必须长期坚持、永不动摇。
分类: 教育学 >> 高等教育学 发布时间: 2024-10-25
摘要:立足教育强国建设的国家战略来擘划师范生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是师范大学百廿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与历史责任。实施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是为了彰显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国家公共性、整体提升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学历层次、推动教师教育的时代转型和创新发展、促进基础教育整体实现优质均衡发展。新时代师范大学应从打造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的生态链、创新本研一体进阶贯通培养模式、建立公费师范生职后发展跟踪支持机制等方面来打造本研衔接师范生高质量教育体系。
分类: 农林经济管理 >> 农业经济管理 发布时间: 2025-01-16 合作期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基于2022年山东和陕西2省6县(市、区)1248户苹果种植户的微观调查数据,在使用有限混合模型(FMM)测度农户绿色生产转型程度的基础上,实证检验参与食品可追溯体系对农户绿色生产转型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参与食品可追溯体系会显著促进农户绿色生产转型,这一结论在解决潜在的内生性问题和经过多种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2)异质性分析表明,参与食品可追溯体系对大规模种植户、参与组织和受教育水平更高的农户绿色生产转型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3)机制分析结果表明,参与食品可追溯体系可以通过产品收益激励、绿色认知提升、社会声誉维护三条路径影响农户绿色生产转型。据此提出加大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提高农户参与比率;明晰转型关键制约因素,增强农户绿色生产转型意愿;充分考虑不同资源禀赋农户特征,给予针对性的政策引导等对策建议。
分类: 农林经济管理 >> 农业经济管理 发布时间: 2024-10-23 合作期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绿色生产转型是实现乡村振兴、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措施之一,电商发展或成为实现农业绿色生产转型的新推力。在利用有限混合模型测度猕猴桃种植户绿色生产转型程度基础上,使用 LPM 模型及工具变量法验证参与电商决策对猕猴桃种植户绿色生产转型程度的影响,并使用多值处理效应模型比较不同参与电商模式下猕猴桃种植户绿色生产转型程度的差异,研究发现:猕猴桃种植户绿色生产转型程度普遍较低,仅有18.82%的猕猴桃种植户由传统生产方式转型为绿色生产方式;参与电商显著促进了猕猴桃种植户的绿色生产转型,且参与平台电商模式比参与社交电商模式对猕猴桃种植户绿色生产转型的提升作用更明显。政府应该从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管力度和提高准入门槛等方面促进猕猴桃种植户实施绿色生产转型。
分类: 农林经济管理 >> 农业经济管理 发布时间: 2024-11-29 合作期刊: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在构建互联网发展环境下多维教育影响农户 IPM 技术采纳行为的理论框架基础上,利用猕猴桃主产区陕西和四川两省686份种植户微观调研数据,采用熵值法从互联网渗透度和互联网使用度两个维度构建村域层面的互联网发展环境指数,探讨互联网发展环境在多维教育与农户 IPM 技术采纳关系中的作用。研究表明:(1)多维教育(学历教育、互联网学习)各维度均能直接促进农户采纳IPM技术;(2)互联网发展环境降低农户IPM技术采纳过程中对学历教育的依赖性,但显著增强默会知识和互联网学习在其中的积极作用,在处理学历教育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后,上述研究结论依然具有稳健性;(3)进一步地在考虑种植户规模异质性基础上,互联网发展环境对小规模农户学历教育影响IPM技术采纳的弱化作用更为明显,对大规模农户互联网学习影响 IPM 技术采纳的强化作用更为明显。因此,建议政府持续改善农村教育基础环境,积极探索和创新多维教育体系,增加农户技术知识和经验积累,进而促进农户IPM技术采纳行为。
分类: 应用经济学 >> 金融学 发布时间: 2024-12-02 合作期刊: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发源于比特币的加密数字货币在技术进步过程中形成了基于分布式账本的架构共性,通过私钥验证即可自由转让。可编程分布式账本使得加密数字货币多样的用途与生态成为可能,并形成了以加密数字货币中介平台为核心的经济模式。加密数字货币的新型架构特征迥异于有价证券等纸质媒介和银行账户等账户资产,使得加密数字货币具备很高的流通性,其发行人和中介平台相互分离。加密数字货币金融资产属性增强,私法性质模糊化和融合化,催生了加密数字货币的新型金融风险。该风险具体包括:相较于发行人而言,投资者获得的信息不充分;中介平台可能不遵守受托人义务导致运营失败;市场可能被操纵甚至传导而波及传统金融市场;可能发生洗钱、逃避外汇管制等违法犯罪现象。由于规则导向的传统法律监管模式已经无力独自应对科技驱动的加密数字货币风险样态,因而需要引入技术驱动型监管共同建构双维监管体系。其中,法律维度包括发行人信息披露监管、中介平台审慎和行为监管、行业自律监管等规则;技术维度则需要基于链上实体发现、画像与异常交易发现、追踪与网络拓扑分析等技术,构建监管技术框架。加密数字货币中介平台可以具体实施和部署双维监管,发挥分布式账本自身特性实时收集数据,运用人工智能技术高效分析,从而发现监管目标、落实监管措施,最终实现以链治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