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5-01-09 合作期刊: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摘要:“四治融合”是实践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基本模式,也是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理念。“四治融合”是在党的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数治的融合,其中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补充,数治为支撑。河南省在“四治融合”理念指导下,一些地方的乡村治理机制已初步建成,矛盾纠纷化解也取得成效。但还存在村民自治程度偏低、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普遍缺乏、德治建设受阻、“乡村治理+科技”的运用还处于低层次等困境。要完善我国乡村治理现状,必须强化党建引领,构建多元治理格局;丰富普法形式,培育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厚植德治根基,浸润文明新风;依托数字化工具,赋能乡村治理,从而推动乡村治理迈向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