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共管理学 >> 社会保障 发布时间: 2024-09-01 合作期刊: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基于公共利益理论,构建“生成逻辑—目标—内容—效能”分析框架,以其剖析我国养老服务业政府监管的运行逻辑。我国养老服务业政府监管具有社会、经济和政治三种生成逻辑,社会与经济逻辑互构,形成不良循环,由此决定了社会性与经济性的双重目标:保护老年人的正当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有序竞争、规范发展。现在的监管内容存在硬监管集中于服务场所条件、居家社区板块内容欠缺、在部门间碎片化分布等缺陷。在社会福利的增进/减损和目标实现程度两个维度上考察监管效能:社会性目标实现较好,体现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老年人权益受损事件和有隐患的机构设施减少;机构养老的经济性目标实现不佳,市场规模在许可制时期受到准入监管的负面影响,养老机构及床位的数量有所增长,但入住率持续下滑,社会福利损失持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