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艺术学 >> 戏剧戏曲学 发布时间: 2025-03-20 合作期刊: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作为戏曲领域的核心理论之一,“程式”概念并非“亘古不变”的永恒真理,而是从20世纪初戏剧领域中西之辨的端倪初现时对照“他者”而定义出来的,突出其“符号”“象征”的“非写实”意味。20世纪三四十年代,程式概念和延安时期的时代环境、戏剧潮流不断互动,也因“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的影响而增加了“体验”的一维,并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后的戏曲之中。但1959年,阿甲提出将体验与技术结合,是为“程式化体验”,伴随着戏剧界对“斯氏体系”评价的变化,程式理论中的“假定性”也开始回归。程式理论对戏曲演员的实践活动起到了形塑作用,戏曲演员的实践活动则使戏曲的程式特征愈发凸显,以“程式”为中心的言说与实践互动使现代戏曲发展出了一套独特的表演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