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的法律性质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发布时间: 2024-05-31 合作期刊: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关于合作制公证机构的法律性质,《公证法》和公证改革文件缺乏明确回应,学理上对其认识也存在纷争和理论局限。专业性社会服务机构是捐助法人的一个子类型。合作制公证机构是否应定性为专业性社会服务机构,本质上乃是其能否定性为捐助法人的问题。决定合作人能否依出资份额取得分红的关键因素是合作制公证机构目的事业的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决定其出资份额能否被继承的关键因素是合作制公证机构法律服务的专业性与组织形式的人合性。合作制公证机构的构造条件与财团法人存在根本差异。合作制公证机构应当被认定为非法人组织中以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专业服务机构。特殊的普通合伙在组织构造、财产基础和责任承担以及目的事业方面与合作制公证机构具有一致性。

  • 《民法典》视野下成员有限责任论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4-11 合作期刊: 《河北法学》

    摘要:合作制公证机构是伴随公证改革出现的新型社会组织,在《公证法》立法过程中,因对其组织性质及形式意见不一而未对其民事主体属性予以规制,导致其成员责任承担存在理论分歧,这一分歧的根源在于《民法通则》时代法人人格与法人独立责任(成员有限责任)附随性的立法传统。在《民法典》视野下,独立责任是法人人格的必然结果,但不是法人人格的充分要素;法人独立责任与成员有限责任不是严格的“一枚硬币之两面”的关系;在有法律规制的情况下,非法人组织成员的责任承担可突破无限责任之框限。合作制公证机构由合作人共同出资成立,财产由合作人共有,不符合《民法典》所规制的法人成立要件。合作制公证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成员应承担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