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哲学 >> 中国哲学 发布时间: 2025-01-11 合作期刊: 《学术研究》
摘要:朱子理路中,“主一之谓敬”,敬是涵养此心,使之主于理。但是,究竟谁主敬、谁持敬,谁把捉得此心定?似乎不应是心自己,而有一潜隐的道德主体呼之欲出,但朱子又不认可超离超绝和超验纵摄的心体、性体,以及“以一心把捉一个心”“二心交战”“裂一心而为三”的内倾性理路,于是,敬的主体便成为颇费周章的理论问题。朱子理路中的理(性)静气(情)动、理弱气强,只意味着性理不能保证流行发用中的不失主宰,却并不意味着在其阔大精微理论体系中道德证成与道德动力的落空。已知已明的本心明德、心体、性体,在心上做居敬、穷理,涵养、致知的工夫,以澄明、唤醒并充养、充拓此心明德全体,获致吾心全体大用。总之,无论是对心体内在功能、职能的设定,还是内外综合抑或以内摄外的理路,朱子学与王学皆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