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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荀子政治哲学的基本性格

    分类: 哲学 >> 中国哲学 发布时间: 2025-02-25 合作期刊: 《管子学刊》

    摘要: 荀子政治哲学的解释传统中存在“礼义之统”与“礼乐之统”两种解释原则的范式冲突。 对此两种原则应作何选择,既需要放在先秦儒家礼乐文化传统的思想格局中审视荀子对此文化传统实现了怎样的继承与发展,亦取决于荀子对“礼”“乐”关系到底持何种态度的判断。 荀子政治哲学的宗旨非“礼义之统”说所能概括,因为从对礼义《诗》《书》的具体态度看,荀子的真正态度并不是推尊礼义而贬抑《诗》《书》;从荀子对周文传统的继承态度看,作为言说六经之简化形式的《诗》《书》《礼》《乐》能代表荀子心目中的周文传统的基本内容。 由荀子论乐与礼具有“情”与“理”的本质不同、“合同”与“别异”的功能不同以及治人心问题上的“穷本极变”与“著诚去伪”的作用不同,可见“礼”“乐”在本质和功能上存在不可通约的本质差异。 故相较于“礼义之统”,“礼乐之统”能在整体上更好地涵括荀子礼治与乐治的全部思想。 依“礼乐之统”解释原则,可以判定荀子政治哲学的基本性格为礼乐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