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私合作视域下PPP协议研究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31 合作期刊: 《广东社会科学》

    摘要:PPP协议自诞生之日起就存在着民事抑或行政合同之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行政协议的司法解释明确把符合一定条件的PPP协议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PPP新机制指导意见明确PPP协议纠纷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行政、民事诉讼。PPP协议具有公法与私法的混合属性,单纯依靠传统的行政或者民事纠纷解决方式,均难妥适。PPP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应体现公法与私法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其中,以行政诉讼方式解决PPP协议纠纷应根据其私法特性对传统行政审判规则进行私法化改造;另一方面,以仲裁、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PPP协议纠纷有理论与现实依据,应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不过,应针对PPP协议的公法属性,对传统私法纠纷解决制度机制进行适度调整。

  • 人民法院多元的实证研究——以通辽市各级人民法院“和合无讼”诉源治理模式为切入点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14 合作期刊: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的“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实践。通辽市各级人民法院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案矛盾”突出的法院之一,总结了做好基层调解的先进经验,形成了符合当地乡规民约的调解方法和解决纠纷的方式。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是提升辖区案件审理质效、展现地区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的必然选择。推进通辽市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将社会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对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具有重要的意义,既是努力实现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决策部署的现实需要,又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通辽市各级人民法院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以通辽市各级人民法院“和合无讼”诉源治理模式为切入点,对通辽市各级人民法院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情况、经验、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和深度剖析,以期为内蒙古其他地区进一步优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