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王阳明继承了朱子的“理—欲”二分结构,同样主张“存天理,去人欲”。这一观点既遮蔽了朱、王理欲观的差异,又忽视了王阳明理欲观的前后演变以及朱子学在其中的刺激作用。朱子理欲观的宗旨是“明天理,灭人欲”,强调明天理对灭人欲的优先性。王阳明意识到朱子理欲观有支离之弊,主张“去人欲,存天理”。然而阳明早期的理论面临一个困境:缺乏道德判断的环节。在朱子学的刺激下,王阳明逐渐酝酿其致良知说以求突破困境。致良知说提出后,阳明确立了新的理欲观:依良知之天理而去人欲、存天理,即“致良知,去人欲”。这一理论某种程度受到了朱子学“独知”说的影响,是对“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更高层次的回归。总而言之,从朱子的“明天理,灭人欲”到阳明早期的“去人欲,存天理”再到晚期的“致良知,去人欲”,经历了类似于“正—反—合”的逻辑历程。
[V1] | 2024-05-17 13:30:55 | PSSXiv:202405.00425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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