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三次分配数字化监管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主体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对第三次分配行为活动在数字平台上实现的信息表达、信息归集、信息比对、信息互动形成的全方位、全流程、全角度、多向度的监管模式。数字化监管模式具有数字平台支撑、智能决策非情感化、线上数据跑路及行为有迹可循等特征,是赋能第三次分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第三次分配数字化监管模式变革应围绕“一个平台、两大中心和三张业务网”的思路展开,整个运作过程受到技术、制度双重逻辑驱动,面临着数字化监管的顶层设计缺乏、监管平台搭建和运营复杂、监管主体职业素养不高、监管对象适应能力有限、监管过程风险防控棘手、监管标准法治保障滞后等现实梗阻。鉴于此,助推第三次分配数字化监管模式变革须做好数字化监管改革的顶层设计、明晰监管平台搭建和运营的权责体系、提升监管主体的职业素养、提高监管对象的适应能力、强化监管过程的风险防控、夯实监管标准的法治保障。
[V1] | 2024-12-03 18:58:19 | PSSXiv:202412.00217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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