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布迪厄对“文学场”以及“文化生产场”的概念理论阐述,启自1966年,终于2000年,“文学场”理论包括两个基本层面:一是自主性的文学场的历史生成,是在与政治、经济的对立中分化出来的;一是文学场内部的结构分化,即纯粹审美的生成,是在文学场的自主化过程中形成的,属于文学场的结构层。围绕着这两个层面,“文学场”理论发展出两条具有张力的线索,并使“文学场”在中国的实践中分化为“文学自主性”与“文学合法性”两个问题域。在这个两个问题域中,中国学者对文学场的运用均存在错位,这种错位可归因于中国特定的文学理论语境——后现代主义理论的引入与文化研究的兴起。对这一实践过程的分析,可以揭示出中国学者在对西方理论的使用中所体现的主体性。
[V1] | 2025-02-18 18:35:18 | PSSXiv:202502.00975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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