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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要素市场风险防范的公法进路——以自愿碳市场为例

摘要: 自愿碳市场作为“人造市场”,涉及复杂的行政管理和市场运作,其在资源配置和实现环境目标的过程中呈现出明显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这些风险主要包括可信度风险、透明度风险和活跃度风险,它们在市场运作中逐步积累。考虑到这些风险的公共属性,完全消除它们既不可行也不必要,而是应当将其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进行管理。因此,采用风险分配的方法是一种有效的风险防范策略,而标准化的风险分配模式则是一种适当的选择。这种模式强调,公权力应该居于风险分配的核心位置,通过制定标准来引导市场主体按照这些标准行事,确保市场接受的风险维持在合理范围内,并使风险在不同市场主体间得到合理的分配和管理,进而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在这一框架下,可在供应、需求和监管层面引入具体的制度措施,如建立碳信用额度的界定标准、提高买方行为的规范化引导以及推动数字化流程和标准化条款的交易合同实施,从而共同构建一个完整的风险防范体系。这种公法模式不仅适用于自愿碳市场,也为其他资源环境市场的风险管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可行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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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 2025-03-21 16:28:12 PSSXiv:202503.01995V1 下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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