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中阐述了十余种道德德性,但他没有说明这些德性的划分依据是什么以及诸德性有什么样的内在联系。从伦理学作为实践之学的知识定位来看,道德德性的类型必须被放置于实践的相关领域,并通过实践的本原、性质与目的等完整过程来综合勘定。善的范畴是识别道德德性的基本要件,以善为目的导向,与行动相关的优秀品质在多元的实践领域展示了相同的适度标准,获得了不同的德目名称。在朝向至善的过程中,诸德性展现了内在的统一性特征。
[V1] | 2025-03-24 22:49:50 | PSSXiv:202503.02349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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