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光绪庚辛年间(1900—1901),陕西、山西遭遇了严重的灾荒,两省巡抚为了筹款助赈,会衔 奏准跨省举办“秦晋实官捐输”。由于当时户部统筹全国实官捐纳事务的“能力”与“动力”不足,故陕西、 山西以及跨省举办“顺直善后振捐”的直隶,一开始主要通过督抚内部协商的方式在制度层面调适彼此间 的利益分配。但在“本省利益优先”思维的影响下,三省督抚在制度层面达成的利益分配共识屡生变化, 陕西与山西之间更是在巡抚人事发生变动后,迟迟不能达成新的共识,最后只能频繁寻求清廷中央介入“秦 晋实官捐输”的相关事务。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清廷最终决定将两省捐款分配格局维持现状,彰显出 部省在特殊历史时期管控利益纠纷,尤其是治国理政方面的严重局限。
[V1] | 2025-03-25 15:48:47 | PSSXiv:202503.02700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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