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包括系统论、复杂性理论、信息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在内的现代科学技术成果丰富,并日新月异的发展,对于自然和社会规律的揭示达到空前的深度和广度,自然和社会事物的多维性、高次性(超越线性),高阶性(运动和叠加变化律的纠缠性)和系统性被准确、深刻和普遍的表达和刻画。在此背景下,传统辩证法量变到质变规律在解释自然和社会现象时,就凸显了概念模糊,解释性不充分,功能性弱等缺点。而另一方面,量变到质变定律又受特定思想的影响又出现泛化现象。该文首先回顾了辩证法的量变到质变规律的传统学说,分析了传统学说的不足与缺陷。然后在对现代科学技术相关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应该重新认识量变到质变定律的建议。
[V1] | 2025-04-14 21:21:52 | PSSXiv:202504.01864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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