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Vibration and Manifestation of Original Mind in the Realm and the Ontological Demonstration of Mencius’ Theory of Innate Goodness
摘要: 善是人“性分”中一种先天的存在,即人先天有一种为善的能力,孟子称之为“分定”,故性善论是一种存在论而不是一种伦理学。人的这种先天为善能力通常表现为本心的震动,孟子通过“不葬其亲”“孺子人井”“以羊易牛”这三个故事说明人之本心的震动与显发是先天必然的,且肇始于居家亲情,发越于同类相惜,完成于泛爱万物;这种本心的先天震动与显发,证明善确为人“性分”中的质实存在,且只有在人中才存在,故性善只能用于人。由此,孟子再通过第四个故事“舜居深山”进一步说明了人禽之别。只有承认人的“分定”中存在善,才能说人的道德定分、禀赋高贵及固有天爵,而这些正是人禽之别的根本标志。
[V1] | 2025-04-28 08:22:18 | PSSXiv:202504.03374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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