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制度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新途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六条为该制度的运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目前学界并未厘清其法定内涵,仍存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评判标准不明、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主体不明、涉公共利益的判定标准未定等问题。为避免实践过程中对该条款的错误理解和适用,主张综合运用法律解释、规范分析等研究方法对合法权益进行扩大解释,同时建立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评价模式,通过构建多层级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在具体情境中明确公共利益的内涵,从而对涉公共利益进行从宽解释,以期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V1] | 2025-05-21 16:15:59 | PSSXiv:202505.01757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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