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31 合作期刊: 《广东社会科学》
摘要:由于代位权的行使涉及债权人、债务人和债务人的相对人三方主体,因此在两方主体间存在仲裁协议时,该协议是否应当约束第三方,在实践中经常发生争议,为统一裁判规则,《合同编通则解释》第36条就仲裁协议对代位权的影响作出了规定,该条并没有承认代位仲裁协议当然对债权人产生拘束力,从而维护了仲裁中合同相对性规则的适用,该条也明确了即使存在仲裁协议,债权人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代位权,但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要受仲裁协议的影响。依据这些规定,债务人或相对人在首次开庭前已申请仲裁的,应中止代位权诉讼。这些规定有效衔接了代位权与仲裁协议的关系,体现了对当事人私法自治的尊重,而且也解决了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存在的争议。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1-21 合作期刊: 《财经法学》
摘要:《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0条第2款确立的替代交易规则不仅具有比较法上的基础,而且其功能具有多样性,是可得利益损失的重要计算方式。替代交易规则主要适用于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合同,在以劳务或特定物给付为内容的合同中也有适用余地,但必须以发生根本违约为前提。替代交易规则原则上以解除合同为必要,但在特殊情形下也可以不解除合同而直接进行替代交易。替代交易尚须具有合理性,从而将不具有合理性的替代交易排除于可赔偿范围之外,以此保护违约方的利益。市场价格是判断替代交易合理性的依据,但并非唯一依据。除非出于减损规则的要求,替代交易并非一项义务,非违约方可以选择进行替代交易或者依据市场价格获得赔偿。通过替代交易规则可以解决继续性定期合同中可得利益损害计算的难题。实施替代交易后,非违约方原则上不得再请求违约方履行原给付,非违约方实施替代交易后应负有减损义务。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发布时间: 2024-05-27 合作期刊: 《财经法学》
摘要:声音具有独特性,是自然人身份识别与社会交往的媒介。比较法上主要通过公开权、一般人格权、独立人格权或人格利益等模式对声音权益予以保护。公开权模式仅保护声音的经济价值、弱化其人格权属性。声音虽然与知识产权存在密切关联,但其主要不是知识产权的客体。一般人格权在具体化过程中也面临保护对象与边界不清晰的问题。我国《民法典》并没有承认声音为独立的具体人格权类型,而对声音权益采取了法定的独立人格利益保护模式,是更为简明、清晰的制度安排。声音权益虽不属于具体人格权,但作为一项人格利益可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规定。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发布时间: 2024-12-31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运用法律解释与漏洞填补的科学方法,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以及与之存在体系关联的合同规则进行细化,填补了《民法典》中的法律漏洞,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则。该解释注重合同编与《民法典》其他各编的衔接,以及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衔接。在该司法解释的制定中,注重对本土经验的提炼与升华,并且注重借鉴比较法经验、注重实证分析、符合法理和民情,因而呈现了许多亮点,彰显了本土性、实践性和时代性。该解释极大地促进了合同法的完善,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