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历史学 >> 中国专门史 分类: 历史学 >> 中国古代史 发布时间: 2025-03-25 合作期刊: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摘要:营田可以追溯到北朝甚至是汉朝以来的屯田制度,营田使或相当于营田使的官职最迟可以追溯到北朝。早期营田主要出现在边镇,为经略“四夷”的催生品。隋末唐初,由于战乱频仍,对于边陬的经略有限,营田使在史乘与石刻文献的出现变少,但这并不意味着营田使有过废止,而应该是北朝以来一直延续的制度。也就是说,从唐廷初创就一直有营田使,探讨营田使最早出现于唐代何时,这个问题的意义是有限的。营田与屯田有着一些细微的差别,但大体上是一致的,是可以互换的概念。真正意义上去区分这两个概念,可能难度比较大。当支度使与营田使合为支度营田使,节度使集财权与军权于一身,就加剧了地方与中央的权力博弈。为了削弱地方节度使的权力,唐廷逐渐将营田之权下放到刺史、县令或者武将的手中。学界认为的营田务普遍掌管营田之职,应该要到五代之后。
分类: 历史学 发布时间: 2025-04-08 合作期刊: 《兰台世界》
摘要:屯田作为古代边疆治理中一种特殊的农业集体耕作制度,具有组织性强、生产效率高的特征。汉武帝征西域后,在位于塔里木盆地的仑头、渠犁、伊循等地进行屯田,以给使外国者。西域都护府设置后,汉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屯田组织的管理,从而有效保障了中央王朝对西域地区进行管辖和治理的物资供应。
分类: 历史学 >> 中国专门史 分类: 历史学 >> 中国古代史 发布时间: 2024-09-03 合作期刊: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摘要:“安屯设堡”是乾隆初年“苗疆善后”政策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屯田是对土地资源进行重新分配的重要一环。学术界相关研究以揭示基本面貌为主,具体到屯田运行特别是民田化的历史过程,尚无专论。在清水江上游宝贡屯发现的“顶补军田”文书,系清水江文书中首次发现,它是屯堡屯田及其民田化的直接反映,对研究清代边疆屯田的民田化有着重要史料价值。这些文书显示,屯田的废弛,并非民国政府一纸废除文件即可完成,在民间社会里,屯田是以“顶补文书”书写等方式进入土地买卖市场,逐渐去屯田化的。地方政府对这些田产的管理,也因赋役征收之惯性,并没有把它与一般民田等而视之,而是依旧作为屯田性质的田产在管理。
分类: 历史学 >> 中国专门史 分类: 理论经济学 >> 经济史 发布时间: 2024-11-01
摘要:针对晚明以降襄阳卫军丁逃亡与屯田民地化的现象,清前期国家将襄阳卫归并鄭、均、房、竹一卫三所,并招复运丁,以清屯归运与开垦屯亩并举,征解屯田津银,分给各船济运,执行起“计屯起运”的漕运制度,使襄阳卫屯坐州县,挽运漕粮。清中后期襄阳卫屯田帮津银、资役银等漕项的征解与奏销往往在两三年之后才能分解续完,并存在着亏空与挪用的情况,而难以办漕。与此同时,在咸丰七年(1857)胡林翼漕务改章之后,湖北漕粮折银征解以采买海运的方式运输京通二仓,导致襄阳卫无漕运可办。至此,清代国家“以漕办漕”的治漕理念在“计屯起运”制度的湖北区域实践中濒临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