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信息资源管理 >> 档案学 发布时间: 2024-08-02 合作期刊: 《档案与建设》
摘要:随着新修订《档案法》的颁布实施,档案主管部门、档案馆、档案形成单位或移交单位被赋予新的权力与职 能,形成新的权力结构模式。基于权力理论与行政管理学视角,研究档案开放中权力的分配逻辑,剖析目前权力分配制 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构建档案开放权力运行程序、监督机制、权责对等规则及完善权利救济途径等策略,有利于推 进档案开放权力配置走上合理化、法治化发展轨道。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26 合作期刊: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人工智能技术在公共行政中的应用加速了治理模式的转型,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风险和挑战,主要表现为人工智能行政剥夺了相对人在事前对抗算法权力的能力,只能依靠事后的救济渠道维护自身利益。而传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无法全面满足人工智能行政的救济需求,需要进一步拓展救济渠道,激活行政申诉在人工智能行政救济体系中的功能价值。基于此,需要制定统一的行政申诉立法并扩大申诉适用范围,为行政申诉在人工智能行政中的适用奠定法治基础,同时强化行政申诉与传统救济机制之间的衔接,丰富救济渠道,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确保科技进步与社会价值的和谐统一。
分类: 法学 发布时间: 2024-04-11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以物抵债系一个聚合性法律概念,包括担保型以物抵债和清偿型以物抵债。依据新债与旧债系并存关系抑或取代关系,清偿型以物抵债又可进一步分为新债清偿与债之更改。债之更改型以物抵债债权人因具备与不动产买受人相同的法律地位,当其满足《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各项要件时,即有权排除抵债房屋的执行。以物抵债权利受让人仅在其与不动产实际登记的权利人签订买卖合同,并满足《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各项要件时方能排除抵债房屋的执行。以物抵债之“物”之受让人权益受侵害时,依据其权利性质为债权或物权期待权可分别通过竞买规则或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加以救济。执行法院可依法出具合意性以物抵债裁定和强制性以物抵债裁定,当以物抵债裁定错误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或执行监督程序获得救济。
分类: 信息资源管理 >> 档案学 发布时间: 2024-11-15 合作期刊: 《档案与建设》
摘要:通过对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后的1200起案件样本的讨论发 现,行政复议作为与行政诉讼相比肩的化解档案行政争议的法律渠道,在促进档案主管部门依法 行政、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当前档案行政复 议制度仍存在作为化解争议主渠道的作用有待提升、监督与纠错作用有限,以及档案馆的角色定 位有待明确、档案开放申请人缠讼现象较为严重等问题。未来应当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复议法》实施为契机,多措并举,不断完善档案行政复议制度,充分发挥档案行政复议制度在 化解档案行政争议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