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一词的合理语境——兼论”法理“与”事理“之关系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4-06-14

    摘要:在近代极为复杂的历史进程中,“法理学”一词由日本传入中国,其语境和使用方式几经变化,背后的理论传统也已变得模糊。在不同语境中,“法理学”的含义和使用方式有显著差别。语境不同,理论传统、方法和学术发展路径自然也大相径庭。语境的混淆,直接诱发了法学的理论焦虑。穗积陈重用“法理学”一词翻译德国语境中属于哲学的“法哲学”。后来的学者用“法理学”一词翻译英美语境的“法学”“法律哲学”以及从“法律哲学”中产生的“法律科学”,此语境中的现代“法理学”更具“法律科学”或“规范法学”的色彩。德国语境和英美语境的“法理学”,都属于非本土语境的“法理学”。在古代汉语的语境中,“法理”并非常用词,且“法”和“理”是并列关系。在古代理论传统中,“理”可以分为“道理”“事理”“义理”和“情理”,“法理”并非独立的“理”(规律)之类型,法、法律相关的规律属于“事理”的范畴。“事理”是受人类自身规律支配的人类事务、人类共同体事务的规律。基于本土语境和理论传统的“法理学”,既指“法·理学”(法哲学),又指“事理·学”(法律科学),前者以中国和西方法哲学思想的比较研究和对话为基础,思考21世纪人类文明和法治发展的根本问题,后者则以具体的人类规律为基础,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分析法、法律领域的现实和具体问题。

  • 与社会实践的融合:谢觉哉对中国法律思想的影响

    分类: 法学 >> 法律史 发布时间: 2024-10-28

    摘要:谢觉哉,作为中国近现代法学界的重要人物,不仅在法学教育和法律体系建设方面有着显著的成就,而且他的法理学思想深刻影响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首先回顾了谢觉哉的生平和时代背景,分析了其法律思想思想的形成与发展。通过具体案例,如他在法律教育改革、立法工作以及推动社会公正方面的实践,探讨了法理学与社会实践的交汇点的同时,进一步评估了他的法理学思想在当代中国法治建设中的现实意义和价值,特别是在法律教育、法律制度建设和法律实践中的体现。研究结果表明,谢觉哉的法理学思想不仅为中国法律思想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而且对于理解和推进当前的法治实践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