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列宁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关于权力的本质、权力主体的异化和议行合一权力配置原则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通过监察对权力进行制约与监督的新形式,并在实践中实施了一系列监察举措:改组监察机构,强化监察机关权威性和独立性;明确监察任务,严肃行使监察权;优化监察队伍,提高监察能力;建立制度保障,提升监察效能。这对新时代我国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坚持党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和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增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抓“关键少数”与“全面覆盖”相统一;加强监察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构建权力监督的群众路线运行机制。
[V1] | 2024-09-24 09:29:06 | PSSXiv:202409.01628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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