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对苏南Q村基层民主自治实践情况的实证研究,通过访谈、观察和对相关制度性文件的整理,发现Q村在村级治理行政化的背景下,自治与行政之间并未产生冲突,行政也未消解自治。其民主自治实践具有运行实体化、参与平等化、决策协商化的特征。Q村的协商式民主自治实践能够有效促进民主参与,促进意见协商。通过研究表明,协商式民主自治的萌发源于行政治理的瓶颈与集体土地经济的发展。协商式民主自治的制度化经过了行政发现和培育的过程。Q村的经验不止具有个案意义,随着行政治理手段瓶颈的加深和新«土地管理法»对集体土地经济的激活,村民和国家将从内外两方面对民主自治产生需求。村级治理需要回归自治,发挥协商民主自治的功能。
[V1] | 2024-11-15 15:41:35 | PSSXiv:202411.01230V1 | 下载全文 |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要求 | 2025-04-26 |
2. 部门博弈、制度同构与干部人事安排——来自地方文旅机构改革的证据 | 2025-04-25 |
3. 中国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测度与高质量发展效应分析 | 2025-04-25 |
4. 城乡融合背景下休闲型乡村公共空间规划研究———基于空间三元辩证理论的视角 | 2025-04-25 |
5. 中国云南与老挝跨境腐败治理比较研究:基于PDCA循环法的视角 | 2025-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