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查询到相关专家信息
摘要: 近五年来,中国特色行政检察监督的范围不断拓展、手段日渐丰富,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独特作用更为明显,同时也面临规范依据欠缺和监督资源不足的现实问题。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行政检察监督的全面深化,应当坚持依法履职和积极稳妥拓展并重原则,围绕行政生效裁判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眼于为行政诉权提供全面有效的司法保护,检察机关应秉承起诉条件低阶化原则,积极拓展对确有错误的不予立案、驳回起诉裁定的监督形态,提升国家吸纳化解行政争议的治理能力。为实现行政法律规范的统一正确适用,检察机关应熟练运用文义解释、目的解释方法,不断拓展对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的监督形态,提升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治理能力。从坚持党的领导和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的理念出发,检察机关应树立法政兼容思维,不断拓展法理、情理、事理融入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的形态,提升国家定分止争和塑造法治社会的治理能力。行政生效裁判检察监督制度的发展,能够进一步丰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行政检察力量。
[V1] | 2024-11-15 18:38:57 | PSSXiv:202411.01305V1 | 下载全文 |
1. 结构化理论视域下立法腐败的形成机理与规制路径 | 2025-05-21 |
2. 人形机器人法律主体资格论辩及其限度证立 | 2025-05-21 |
3. 从“法律真空”到“正义诉求”:国际法如何应对气候难民保护挑战? | 2025-05-21 |
4. 论部分请求之诉的合法性 | 2025-05-21 |
5. 管辖法定视野下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刑事职能管辖的调适 | 2025-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