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1+N”的民营经济政策体系已基本形成,然而,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民营经济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一定阻碍,《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切实必要可行。立法工作应当以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实际挑战为出发点,平衡促进型规范与限禁型规范,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正确处理好与《中小企业促进法》《公司法》等既有法律的关系,全面审视并合理扬弃既有地方立法成果。在总则部分,明确“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营造民营经济发展友好环境、引导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立法目的,树立以平等保护为核心的基本原则。在具体制度设计上,着重关注本次立法的可操作性,确立市场准入标准、信用体系建设、产权保护、政企沟通、激励考核、政策法规评估及备案审查等系列制度,同时明确公权力机关、商会等主体的权责配置。
[V1] | 2024-12-03 18:54:59 | PSSXiv:202412.00195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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