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等规范规定了部分财产的执行顺序,但用于夫妻共同财产执行时仍存在模糊或冲突之处,亟需厘清。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顺序,是同一执行程序内部处置不同夫妻财产的顺序,不同于多个执行程序顺次执行、清偿顺序或先诉抗辩权。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顺序,应结合实体法与程序法规定,考量债务性质、债务人配偶等主体的利益保护、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及执行效率等因素。在夫妻共同财产外部,夫妻一方对外负债的,应先于夫妻共同财产执行债务人的个人财产,后执行家庭共同财产,最后执行共同继承财产、合伙企业财产等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内部,可依据财产登记情况、方便处置程度和权属争议大小等,设置不同形态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顺序。
[V1] | 2025-03-17 13:54:17 | PSSXiv:202503.01317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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