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证券交易所是我国内地首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其股权治理机制对我国证券交易所公司制改革具有示范效应。但在全球证券交易所不断由封闭走向开放的背景下,其行政性较强的一元股权结构开放性与兼容性不足,难以形成协调运转与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有业务混同与财产混同的风险,不利于市场化和“走出去”,无法满足我国证券交易所市场化和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对北京证券交易所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造不仅能够破除一元股权治理结构的局限性,而且具有独特价值,有助于我国打造承接国际资本的平台,为我国全面推进证券交易所公司制改革积累经验。对北京证券交易所而言,在股权多元化改造中,为保障国家合理的控制权,同时不损害证券交易所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应遵循弱化行政性、推动市场化的理念;为构建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可借鉴新加坡淡马锡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多元化治理模式,进行股东多元化和董事多元化改造,促进治理的多元化和法治化;为有效平衡国家利益和多元股东利益,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可采用双层股权结构,通过赋予国有股超级表决权,在确保国家必要控制权的前提下,鼓励证券交易所自主经营,但应严格限制超级表决权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幅度,同时注重保护非国有股东权益,完善配套法律制度及相关措施。
[V1] | 2025-03-25 12:53:13 | PSSXiv:202503.02647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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