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战国后期秦国至秦王朝时期,粟米的官定价格均为每石30钱,市场价格则会在此基础上有所波动。每石1600钱等奇高价格只是短时期内出现的特殊情况,不宜将其视为秦粟米价格的常态。以产量租率为参照,当时粟的平均亩产应在4.5石左右。再以30至40亩计算实际耕种面积,去除田租和口粮消耗,一般小农家庭年均可自由支配的粟米在12.9至37.2石之间。这种农田产出结余一般不会超过2000钱,甚至可能不足200钱。对于以农田产出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小农家庭而言,他们的生活压力不会太小。
[V1] | 2025-03-25 15:50:35 | PSSXiv:202503.02763V1 | 下载全文 |
1. 粮政与酒政:20世纪50年代酒类专卖制度的建立与调整 | 2025-06-06 |
2. 上海图书馆藏《乐府诗集》纸背明代扬州府泰州宁海乡赋役黄册散叶缀合及其价值探析 | 2025-05-29 |
3. “对内自由,对外统制”:晋冀鲁豫边区的贸易治理 | 2025-06-03 |
4. 农耕传统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 | 2025-06-02 |
5. 明清时期白山司域农业地理探析——以《白山司志》记载为依据 | 2025-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