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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曲律的实质——以曲之文、乐关系变迁为中心

摘要: 中国戏曲就本质而言是一种舞台表演艺术,但其所独有的特质就在于对文乐关系的极度关注与强调。“曲”既可视为一种声腔音乐,亦可视为一种文体。文人参与戏曲创作之后,曲的格调与地位得以提高,文字的格式也更趋规范,曲律逐渐形成,在宫调、字音、句式上都有具体而严格的规定。在格律的约束下,创作难度提高,失律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保证曲中文与乐的协和,音乐以灵活的方式与曲辞相就。在这一过程中,曲律则逐渐与音乐远离,成为文体上的规范,让曲形成了区别与诗词的形式上的独特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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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 2025-03-27 13:24:29 PSSXiv:202503.03447V1 下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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