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之魂,文以化之,文以铸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既是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又是深入推进我国语言文字法治工作的重要保障,还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需要。运用多源流理论分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的政策过程具有适切性,现有法律的调整范围和规范对象受限、软法属性制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未明确执法主体和相关部门职责构成问题源流;全国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语言文字提案、专家学者的资政建言与学术研究、国家与地方有关部门的前期政策探索构成政策源流;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语言文字的改革与发展、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和推广、社会公众对我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迫切期待构成政治源流。三流交汇形成耦合机制,继而开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的政策之窗,未来应聚焦问题源流,明晰修法的目的和任务;遵循政策源流,筛选最优化的修法方案;吸纳政治源流,赋能修法向公共性回归。
[V1] | 2025-04-11 17:08:15 | PSSXiv:202504.01510V1 | 下载全文 |
1. 单位违反性骚扰防治义务侵权责任的解释论展开——以《民法典》第1010条第2款为中心 | 2025-06-05 |
2. 论规范性文件“不抵触上位法”的司法审查强度 | 2025-06-05 |
3. 公共数据开放规制的原理及路径 | 2025-06-05 |
4. 我国公司法授权资本制规则适用的解释论 | 2025-06-05 |
5. 数字赋能跨境腐败治理的动因、逻辑与制度 | 2025-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