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中晚期出现的省例是官衙档案“择要汇存”的产物,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清抄本《粤东省例》保留了省例的原始文献形态。根据抄本写、编目及检阅的痕迹判断,《粤东省例》是将历朝省例、奏议、成案、文告及杂锦等公文书汇编成套,其最后一位编抄人很可能是同光年间肇庆府的文书人员。在收集文牍后,《粤东省例》的编纂人按照政务习惯和“以类相从”“依案找法”的思维进行文书分类、体例编排,以便阅读者进行类案检索,与成熟的刻本《省例》子目录共享相同的知识结构。道光二十六年刻本《粤东省例新纂》,则是幕友将源于邸抄的题奏、咨覆及本省通饰等抄记为抄本“省例”后,由藩署官员将之删约刻印为《省例》;此后随本省公文的增衍而持续进行抄本“省例”的插补,构成了公渎与省例、抄本与刻本的编纂循环,对省例实现“因地制宜”具有重要的程序价值。
[V1] | 2025-04-14 12:39:29 | PSSXiv:202504.01610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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