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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思维下金融监管的多元协同与统合立法

摘要: 传统金融监管在防控系统性风险方面存在监管割裂、立法碎片化等局限,亟待以系统思维统筹改革。在系统思维下,金融监管改革的基本目标是立足我国创新驱动的实体经济发展需求,推动金融监管的体系重构和制度整合,适应金融高质量发展与风险防控的新要求。金融监管改革应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形成多元协同机制,包括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央地政府机构之间以及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监察机关之间的协同联动。金融监管改革的法治保障是围绕系统性风险防范,制定融贯统一的“金融监管与稳定法”,相应修订单行金融业法,以体系化立法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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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 2025-04-24 16:51:00 PSSXiv:202504.03019V1 下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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