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碳”导向下区块链驱动绿色金融发展的理论阐释与机制探索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会计学 发布时间: 2025-03-10 合作期刊: 《财会月刊》

    摘要:【摘要】“双碳”目标指明了我国绿色发展的新方向,但我国绿色金融制度仍存在法律体系不健全、交易机制滞后、激励约束机制不合理、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难以满足低碳发展与绿色经济的长效需求。区块链是近年来发展迅速且适用有效的新兴技术,已在金融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立足于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实践,基于既有的政策文本,采取规范研究方法,探究区块链技术与绿色金融发展机制困局破解的契合性。研究发现,区块链的哈希算法、联盟链、非对称加密算法、智能合约等技术票赋恰能与绿色金融需求形成耦合,并在自由、安全与秩序三个价值层面彰显绿色金融制度的特性优势,但区块链技术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制度、技术与社会层面的风险。对此,在机制探索上,我国应健全绿色金融法律规范体系,依托区块链技术优化绿色金融交易机制,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与监管机制,以期推动“双碳”目标如期实现。

  • 数字藏品交易的增值税课征:挑战、逻辑与应对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会计学 发布时间: 2025-03-07 合作期刊: 《财会月刊》

    摘要:【摘要】数字藏品交易近年来蓬勃发展且孕育着无限商机,但也给增值税课征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实践中,数字藏品交易的增值税课征面临制度体系不完善的立法局限、计征方式存疑的实体困境、征管阻力较大的程序难题等。理论上,数字藏品交易的增值税课征必须实现税收法定扩围、保障税收公平、提升税收效率。因此,应着力于完善数字藏品交易增值税课征的制度体系以弥补立法空白,优化数字藏品交易增值税课征的计征方式以实现实体突围,减小数字藏品交易增值税课征的征管阻力以达成程序破局,从而推动数字藏品交易有序、健康、稳步发展。

  •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情感治理逻辑与民间法调适进路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4-12-12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新时代“枫桥经验”不仅是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的整体更新与生动实践,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基层的层累铺陈与情感联结。本文旨在厘清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的情感治理逻辑,在美好生活向度下重新审视民间法与国家法的互动调适关系。文章探讨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情感治理逻辑、规范知识清晰度与民间法实态,分析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规范坐标、理论坐标与实践坐标,围绕着美好生活向度的情感治理逻辑探究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民间法调适进路,提出通过情境知识和反身性视角,更全面地理解基于情感认同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建设的可及性以及有效性。

  • 教育法典的“受教育权本位”编纂逻辑及其展开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4-11-05

    摘要:我国教育法治体系在持续完备之时,依然存在立法供给不足、部分受教育者权利不彰、升学竞争异化等情形。“受教育权本位”立法逻辑有益于促成教育法典编纂与人权保障的良性互动,即以具象的“人”作为受益主体,聚焦受教育权的精细法条构造,在法典总则与分编中补强诸多权利要素,克服各单行法中受教育权的规则零散、功能局限、构造疏漏等问题。据此,教育法典有必要明确受教育权保护的实质性优先、利益最大化、全生命周期等原则,重构权利保障为主、教育行政权植入为辅的立法格局,祛除公民在教育法实践中的客体化倾向;有待注重受教育权要义在统分式法典结构中的周延固化与融贯表达,跨部门法规整教育法律关系、智慧教育、权利救济、法律责任条款,保证成文教育法典的体系性、自洽性与实效性而促进中国式教育现代化。

  • 技术与规范之间:云原生架构赋能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制度的法律推进

    分类: 法学 >> 经济法学 发布时间: 2024-10-10 合作期刊: 《海南开放大学学报》

    摘要:基于数字化转型的时代需求,破产重整信用修复的立法体系不完善、信息治理能力不足、监管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成为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体系化修复的掣肘。云原生架构的分布式架构、devops、去信任化等技术特性与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的体系化构建逻辑耦合。在现有的信用监管与立法框架下,借助“AI赋能”的热潮,提高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结果的公信力、提升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信息治理能力并重塑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监督管理监管秩序,加速构建体系化的破产重整信用修复制度,加速推进破产重整企业的“涅槃重生”。

  • 营商环境“啄木鸟”:面向政企争议的诉源治理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发布时间: 2024-12-18 合作期刊: 《中国行政管理》

    摘要:政企关系和谐度与营商环境的建设质效呈正相关关系。近年来地方党政机关积极开展的诉源治理犹如森 林卫士“啄木鸟”,从源头上预防政企纠纷,经由非诉方式化解争议,检视营商环境短板,根治行政失当问题。目前,长三角诉源治理主要呈现为行政复议主渠道型、“府法检”联动治理型、区域协同共治型,具有经验禀赋、治理细化、示范辐射等特性,对营商环境建设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基层个案实践的诉源治理存在后置化、单一化、形式化倾向,故有待及早规范执法裁量,约束涉营商决策行为,采用多元化的实质治理而定分止争;合理借鉴世界银行最新B-READY 营商评估体系的新标准新方法,注重实效导向与数字赋能,释放诉源治理的制度张力,从而改进政府管理与涉企服务,持续提升经营主体的满意度与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