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的数据垄断问题研究

    分类: 应用经济学 >> 产业经济学 发布时间: 2024-12-27 合作期刊: 《国际经济合作》

    摘要: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取得巨大发展的同时,数据垄断问题日益凸显。研究基于双边市场理论分析了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显著特征,总结了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三种数据垄断表现形式,即数据与算法叠加产生新型垄断协议、杀手式并购引致数据经营者集中以及滥用数据市场的支配地位。双边市场特性、用户锁定效应、数据价值链活动特性是导致互联网平台企业产生数据垄断的三个主要原因。互联网平台企业数据垄断会损害用户合法权益、阻碍企业长期发展、破坏行业市场秩序、威胁国家安全。在借鉴比较国内外数据垄断问题的治理经验基础上,研究从政府、行业、企业三个层面提出中国治理互联网平台企业数据垄断问题的政策建议。

  • 型企业敏捷性发展研究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企业管理 发布时间: 2025-04-09 合作期刊: 《商业经济与管理》

    摘要: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在推动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外部市场环境的剧烈动荡。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企业敏捷性以快速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就显得十分重要。文章以LQ公司为例,采用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识别互联网平台型企业的企业敏捷性影响因素以及产生影响的具体程度。通过研究发现,互联网平台型企业的企业架构、企业团队和企业合作对企业敏捷性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其中企业团队和企业合作与企业敏捷性存在强相关关系,而企业架构与企业敏捷性存在弱相关关系。本研究发展了企业敏捷性理论和互联网平台型企业理论,可以为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合理架构平台,规划运营方向,从而为提升企业敏捷性提供借鉴。

  • 应用对产业结构转型的影响研究:内在机理与实证检验

    分类: 应用经济学 >> 产业经济学 发布时间: 2025-04-09 合作期刊: 《商业经济与管理》

    摘要:文章在数理模型分析基础上,基于2013一2019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考察了互联网平台应用对产业结构转型的作用机制,力图说明互联网平台是一种能够驱动产业结构转型的新型市场制度安排。文章概要分析了相关文献,构建了理论模型,通过对互联网平台应用影响产业结构转型的实证检验,得出以下研究结论:(1)互联网平台应用会显著提升产业结构高级化与合理化水平,能有效推动产业结构转型;(2)互联网平台应用对产业结构转型存在地区和市场化程度异质性影响;(3)互联网平台应用可以通过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纠正资源错配促进产业结构转型,但未能通过促进消费升级推动产业结构转型。这些研究结论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互联网平台应用与产业结构转型之间的内在关联,可为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条分析路径。

  • 重拾媒介属性:社会责任的构成维度

    分类: 新闻传播学 >> 新闻学 发布时间: 2024-05-14 合作期刊: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摘要:伴随着互联网平台功能的增扩与延伸,其自身呈现出多样化的身份定位。 然而多样化的属性认知并未消除平台社会责任划分的复杂性,反而加剧了认知难度。 从媒介进化的视角出发,以“媒介”作为理解互联网平台的逻辑起点,同时引入企 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框架,采用问卷调查的研究方法,致力于厘清互联网平台的社会责 任维度,构建互联网平台社会责任的新理论模型。 作为基础设施的媒介和作为组织机 构的媒介共同勾画出了平台社会责任之维,前者着眼于普通用户的数字化生存,不存 在较高的身份门槛;后者关注从事平台劳动的生产者,仍然具备深入研究空间。

  • 基于的公益跨界合作: 过程、 机制与风险

    分类: 公共管理学 >> 行政管理 发布时间: 2024-04-11 合作期刊: 《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

    摘要:由于社会问题日渐复杂化、社会需求日益多样化,跨界合作成为包括政府、市场及第三部门等主体在内的共同选择。互联网平台的共享性、开放性、交互性及多向连通性特征,具有促成多元主体间开展合作的天然优势。本文以腾讯 “99公益日”为个案,对基于互联网平台公益跨界合作的过程、机制及其风险进行初步探讨。研究发现,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公益跨界合作其前提是主体间合作共识的达成,动力是合作主体间的资源依赖关系,实现途径是互联网平台所搭建的交流与连接渠道。在此过程中,互联网平台一方面作为信息交流平台,解决了公益市场中供应方与需求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另一方面作为资源连接平台,促成了各方诉求资源与供给资源的对接,降低了跨界合作成本。然而,来自技术、法律、权力等方面的挑战潜行于合作之中,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有效应对,方能促进合作的有序开展。此外,文章通过引入 “渠道资源”概念,尝试对资源依赖理论关于组织间依赖关系的论证予以补充与修正。

  • 超大中个人信息保护独立监督机构的元规制论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发布时间: 2024-11-15 合作期刊: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摘要: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8条在世界范围内首次引入了超大互联网平台中负责监督个人信息保护情况的独立机构,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创新。从法律定位来说,其本质上是行政法上的元规制机构,是互联网时代私人参与公共任务的一种新形式。尽管监督个人信息保护情况的公共任务交给了私人的独立监督机构,但并不意味着其可以摆脱公法的约束。具体来说,独立监督机构应受到民主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合作原则、基本权利保护原则、辅助性原则和效能原则等公法原则的约束,这在未来制度的进一步细化中均应体现。除此之外,政府强制平台承担公法义务构成对平台企业营业自由、平等权和公平竞争权之限制,也应受到公法规范。该制度在优化平台治理生态方面具有巨大的潜力,应用范围可扩大到信息管理、信用治理、交易监管和科技伦理审查等诸多平台监管领域。

  • 产业价值共创机理——基于宏图智能物流的案例研究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物流管理 发布时间: 2025-03-28 合作期刊: 《商业经济与管理》

    摘要:文章通过宏图智能物流的案例分析,揭示产业互联网平台价值共创的机理。研究发现,产业互联网平台价值共创过程包括平台启动、平台成长和平台拓展三个阶段。产业互联网平台价值共创机理主要体现为平台企业基于瓶颈问题甄别,实施分阶段差异化的平台架构设计,推进平台与产业环节上多边用户的价值共创。在平台启动阶段体现为平台架构归核,通过平台架构精炼和用户关系连接解决用户体验梗阻问题;在平台成长阶段体现为平台架构扩核,通过平台垂直整合和用户关系嵌入解决平台优势弱化问题;在平台拓展阶段体现为平台架构嵌套,通过平台水平包络和用户关系锁定突破平台拓展困境。与消费互联网平台强调用户规模的快速增长不同,产业互联网平台更强调用户深度参与共创实现效率提升。

  • 经济垄断的类型学分析及其治理逻辑

    分类: 公共管理学 >> 行政管理 发布时间: 2025-03-24 合作期刊: 《学术研究》

    摘要:在数字化转型迅猛发展的当下,互联网平台经济成为推动我国乃至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平台企业借助数据和技术资源带动平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利用数据、算法和价格等工具实施垄断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现象,对经济发展、行业创新和社会福祉增长带来负面影响。针对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现象,在界定平台经济垄断内涵及其特征的基础上,根据垄断影响对象和垄断工具两个维度可对平台企业垄断行为进行类型学分析。平台企业垄断行为可分为数据支配型、价格操控型、数据封锁型、价格托拉斯型四种垄断类型,通过案例可分析阐释不同类型的内涵和特征。借鉴数字治理生态理论的视角,有助于提出我国平台反垄断的理论体系和治理逻辑,平台反垄断的治理主体之间应利用所掌握的多种治理资源形成治理合力,并通过资源整合和功能互补促进生态合作。

  • 网络暴力信息的看门人治理——以《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为中心

    分类: 法学 >> 刑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14 合作期刊: 《学海》

    摘要:内容提要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是一个多层次主体协同共治的过程,其中以互联网平台为代表的看门人治理发挥了基础性作用。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实现了对看门人治理的系统性制度安排,确立了看门人监测识别、阻断报告、防护取证等一揽子义务性规定。但在实践中对看门人治理的探索并非一帆风顺。在监测识别环节,网暴风险监测有时难以精准识别具有隐蔽性、情境性的网暴行为;在阻断报告环节,针对错误处置的申诉机制的规范依据不足;在防护取证环节,受各种因素影响,被网暴人难以突破取证难的循环困境。为此,互联网平台应围绕“数字场域”这一关键要素对网暴风险的算法控制机制予以优化,积极落实错误处置用户言论的救济反馈机制,明确并细化“快捷取证”的平台协助规则,以此助推网络暴力信息看门人治理趋向法治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