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制阐释论:“诗哲之争”的当代回应与发展

    分类: 中国语言文学 >> 文艺学 发布时间: 2025-04-01 合作期刊: 《河北学刊》

    摘要:[摘要]张江强制阐释论的提出与发展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批判西方文论中强制阐释的思想理路,要求阐释回到文学本身;第二阶段反对文学阐释自说自话,坚持文学阐释的可公度性;第三阶段借用心理学的观点重新审视强制阐释论,最终指出:文学是非认知的,是体验之上的“共鸣”,而非科学论证的“共识”。这些观点都指向了西方“诗哲之争”的古老命题,现当代西方文论中的强制阐释是这一命题的延续。强制阐释论的系列观点实际上就是从文学阐释的角度为“诗”辩护。将强制阐释论还原到“诗哲之争”的历史视野,不仅可以明晰强制阐释问题的由来,还能体现出强制阐释论在解决阐释问题的同时,为“诗哲之争”带来的新发展一丰富了为“诗”辩护的理论话语;强调了诗性阐释中理性和体验的作用;发展了诗哲之争的心理学维度。由此,在文学阐释理论的展开中,“诗”与“哲”的真正关系逐渐得以澄明。

  • “中一西时代”的阐释法哲学研究——从法律阐释的“三重话语结构”谈起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5-04-11 合作期刊: 《新文科教育研究》

    摘要:法律阐释蕴含着“语境一功能一对话”的“三重话语结构”和理解的“双重对话结构”。阐释法哲学聚焦的法律价值阐释,旨在通过一般性地把握法律行动的文化蕴含而阐释一个社会的法律价值观,可视为一种类文本的阐释活动。阐释法哲学与法律阐释共享着同样的“三重话语结构”和理解的“双重对话结构”,其“三重话语结构”分别对应着历史脉络阐释、建构性阐释和公共阐释等三种不同的阐释方法。与之相适应,阐释法哲学具有三种话语功能:面对历史的“阐释一反思”功能、面对实践的“阐释一范导”功能和面对西方理论的“对话一抗辩”功能。采用建构性阐释和公共阐释取径,可把党内法规定性为调整共产党人行为模式的一套“伦理法规范”,进而把它与国家法律的关系理解为法律多元主义背景下的复合法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