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发布时间: 2024-05-07 合作期刊: 《求索》
摘要:变更判决是行政诉讼判决类型中的独特存在,一方面变更判决能够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达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诉讼目的;另一方面因其系法院直接代替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有司法权干预行政权之虞。从实践来看,变更判决适用困难存在变更判决适用范围与功能定位存有抵牾以及变更判决与撤销判决适用条件模糊两个制约因素。变更判决不宜仅限于金钱及其替代物的给付,还应包括数额、比例计算以及权属的确认。在区分“明显不当条款”和“款额错误条款”的规范意旨情况下,可以在行政裁决、行政协议等案件中扩展变更判决的适用空间。变更判决是撤销并重作判决的例外,适用关键在于行政裁量权是否缩减至零。
分类: 应用经济学 >> 国际贸易学 发布时间: 2025-04-10 合作期刊: 《国际经济合作》
摘要:变更是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本文基于2017年版FIDIC 系列合同条件,对变更的涵义及其工作程序做了详细说明和分析,针对变更相关条款,对比分析了2017年版三本合同条件之间、2017年版与1999年版系列合同之间关于变更规定的差异,并对2017年版合同中与变更相关的条款进行了归纳汇总。最后,阐述了变更与索赔的区别与联系,对使用2017年版FIDIC 系列合同条件进行变更管理应注意的一些问题给出了建议。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会计学 发布时间: 2025-03-03 合作期刊: 《财会月刊》
摘要:ESG表现已成为新时期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之一,然而有关ESG负面表现影响后果及其治理机制的问题尚未得到探索。本文从企业高管变更和高管薪酬的角度出发,探究高管是否会因ESG负面表现受到惩罚。研究发现,ESG负面表现会显著提高高管变更和高管降薪概率。采用替换关键变量、两阶段的工具变量检验以及PSM匹配检验等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后,上述结果仍然成立。异质性分组回归检验发现:国有企业ESG负面表现对高管变更并未产生显著影响,但能显著提高高管降薪概率,非国有企业ESG负面表现会显著提高高管变更概率,但对高管降薪并未产生显著影响;ESG负面表现对高社会信任水平地区的企业影响更大;ESG负面表现对未持股高管的惩罚影响更为明显。本文的研究为新兴市场国家ESG负面事件监管与治理提供了经验证据,同时为上市公司应对ESG负面事件提供了新的思路。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发布时间: 2024-12-03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将变更决定的适用模式调整为限定适用。限定适用是对混同适用的修正,旨在强化变更决定在特定情形下的适用。在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定位下,限定适用包含了确定适用与有限适用双重面向。限定适用的三种情形中,“内容不适当”应当限于法定裁量范围内实体内容效果裁量的瑕疵,并且排除滥用职权;“未正确适用依据”应当明确与“没有依据”和“适用的依据不合法”之间的界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行政复议机关查清事实和证据”应当综合考虑案件事实的特点由复议机关裁量适用。变更决定限定适用的实现需要确立多项保障措施,通过规定禁止不利变更、听取意见程序保障申请人权益,使其愿意接受变更决定;通过设置作为咨询机构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强化复议机关的机构能力,促其主动作出变更决定。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1-21 合作期刊: 《财经法学》
摘要:《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32条第4款规定当事人间排除情事变更制度适用的特别约定无效,其正当性需要进一步反思。情事变更制度属于当事人合意漏洞填补的工具而非契约自由的限制规范,排除情事变更适用特约与情事变更规范性质本身不存在冲突。排除情事变更适用的特约具有事前弃权、概括约定等特征,但这并不意味着该特约必然不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思或者有违公序良俗。此类特别约定与具体的风险分配约定之间只存在程度和范围上的差异,而不存在泾渭分明的界限。为最大程度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上应当承认排除情事变更适用特约的效力。如果该特约存在违反公序良俗或者显失公平等瑕疵,则应适用法律行为的一般效力规则进行规制。对此,可根据民事合同与商事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等合同类型的差异,适用程度不同的判断标准。如果未来情势变化及对当事人造成的不利影响远远超出当事人订约时的共同设想,可以认定此类特约因欠缺合意而不成立。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发布时间: 2024-10-21 合作期刊: 《中国商论》
摘要:重大误解制度在立法上并不完善,留有较大的解释空间;在构成上,主流的“要件说”与“要素说”均有局限性。本文以“工具说”作为依托,探讨意思表示瑕疵中“意思表示”和“法律行为”的关系,给予重大误解制度新的理论视角和土壤。本文以网络购物标价错误为例,重大误解制度作为其法律救济路径的理论支撑,在合同成立的前提下,基于重大误解制度行使撤销权、相对方的赔偿请求权难以得到支持。将合同变更重新纳入救济的范畴并作为优先路径选择,兼顾意思自治与公平原则,可更好地平衡交易多方利益。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会计学 发布时间: 2025-04-14 合作期刊: 《经济与管理研究》
摘要:公司高管变更是约束经理人行为的重要治理机制,且具有行业溢出效应。本文以2009一2022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探究同行首席执行官(CEO)强制变更对焦点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不同于西方国家,中国情境下同行CEO强制变更会提升焦点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市场化程度、长期机构投资者持股及CEO的金融背景都可以抑制同行CEO强制变更对焦点公司盈余管理的促进作用;相反,这一促进作用在具有海外背景的CEO群体中更加明显。进一步地,同行CEO的强制变更仅对向上盈余管理有提升作用,这验证了焦点公司CEO职业安全感缺失下的印象管理动机。本文深入探讨了中国当前公司治理实践中CEO强制变更的溢出效应,为更好地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信息披露提供了新的启示。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会计学 发布时间: 2025-03-10 合作期刊: 《财会月刊》
摘要:【摘要】本文通过手工收集A股上市公司2021年租赁准则变更数据,研究新租赁准则对承租人公司关键财务指标的影响。研究发现:新租赁准则降低了承租人公司的偿债能力,对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影响较小。新租赁准则的这种影响具有较高的行业异质性,住宿和餐饮业偿债能力指标下降最多。同时,在现行的财务风险评估框架下,新租赁准则的实施提高了承租人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的概率。进一步研究发现:在新租赁准则全面实施当年,表内确认金额中存在大量非预期值,反映了公司存在机会主义应对准则变更的可能性。
分类: 应用经济学 >> 金融学 发布时间: 2025-04-14 合作期刊: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报》
摘要:文章选取2009-2020 年726 只开放式基金作为研究对象,基于考核周期与职业选择的双重视角,实证检验了业绩排名与股市行情对基金经理工作变更的影响。研究发现:基金公司对基金经理进行年度考核时更看重其长期业绩,当基金业绩排名较差时,基金经理发生被动离职的概率增大;股市行情较好时,基金经理更关注个人职业发展,主动跳槽的意愿更强;综合来看,基金经理工作变更将随着前期业绩排名呈现显著的U 型关系。相对于业绩中等的基金经理,垫底基金经理被动离职和明星基金经理主动跳槽的可能性都将大大提高,但U 型关系只出现在牛市,熊市并不显著。基金经理工作变更后,短期来看,明星基金业绩和净资金流显著下降,垫底基金业绩和净资金流则得到较大提升,牛市会更加明显;长期来看,无论是明星基金还是垫底基金,基金经理工作变更对业绩与资金流影响的边际效应都在递减,熊市会更加显著。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会计学 发布时间: 2025-03-21 合作期刊: 《会计与经济研究》
摘要:央企审计结果公告显示,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结果存在较大差异,社会审计经常发现不了被审计企业存在的问题,审计监督合力仍然存在不足。基于这一背景,以央企上市公司为样本,探究国家审计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及变更后社会审计质量的影响。结果发现:(1)在接受国家审计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概率增加,这一现象在前期社会审计费用较低的公司中更明显;(2)接受国家审计的公司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后,其社会审计质量提高;(3)国家审计增加了会计师事务所升级变更或同级变更的概率,升级变更后社会审计质量的提升作用更为显著。国家审计对社会审计行为的“矫正”,可以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这一市场机制实现。因此,注重发挥国家审计监督和市场机制的协同作用对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具有重要意义。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27 合作期刊: 《商业经济与管理》
摘要:破产约定条款的效力认定是当事人意思自治与破产法目标实现之间矛盾关系的冲突点。破产解除条款与《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中的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具有功能上的一致性,为避免合同僵局,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上应认定有效,只有管理人确认继续履行合同符合程序条件和实质标准时,才否定其效力。而破产变更条款会实质性阻碍破产法目标的实现,原则上应认定无效,只有在符合概括式豁免规则时,才认定有效。概括式豁免规则可参考英国破产法中的公允对价理论、瑕疵资产理论和善意的商业安排理论等进行规则设计。以破产解除条款与破产变更条款为一般模式,明晰破产约定条款的效力认定规则,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办理破产”便利化的有效举措。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会计学 发布时间: 2024-10-14 合作期刊: 《南京审计大学学报》
摘要: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师会关注 CFO 变更这一信号以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但鲜有文献探究财务报告质量是否因此而下降。以2010-2020 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对象,研究 CFO 变更对企业财务报告质量的影响。研究表明,CFO变更提高了企业应计盈余管理的程度,增加了企业报告小额盈余、进行财务重述以及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进而导致财务报告质量显著下降;当 CFO 未兼任内部董事、发生外部继任或非正常变更、任职于非央企时,上述负向作用更加明显。进一步研究表明,CFO 变更通过提高企业的代理成本与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降低财务报告质量,并最终使企业面临更大的融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