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共管理学 >> 行政管理 发布时间: 2025-01-27
摘要:作为一种新兴技术,人工智能日益广泛地应用于政务服务中,不断驱动政府服务理念革新、促进政府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的智能化发展,有效提高了政务服务效能。但同时也要看到,人工智能存在的算法歧视、数据缺陷、技术审查难等问题给政务服务带来了技术至上、数据安全、行政伦理等方面的风险。为此,必须通过强化顶层规制,防范技术风险;完善人才保障,保障数据安全增强组织韧性,规范行政伦理等途径来规避或克服其风险,更好地发挥人工智能推动政务服务创新的积极作用,
分类: 信息资源管理 发布时间: 2024-11-25
摘要:[意义]人工智能能够实现社会与文化下的情感同理心。女性是重要力量,元宇宙下的人工智能需要为女性实现数字意识交往,实现学习者在意识上的深度学习和知识沉浸,并提供创新思维意识的知识资源源泉。[目的]智慧图书馆并在真善美的知识资源中实现知识组织的服务,实现全球人类之间的世界多元文化的平等对话,并提供女性化的学科服务。[过程]元宇宙下的智慧图书馆下的女性人工智能服务将实现全人类对于知识意识交流空间的至高理想、境界和追求,并实现女性的精神意识力量,以保障知识女性意识文化的连续与传承,提升人们的知识价值和学习特质。[结论]元宇宙下的智慧图书馆中的女性人工智能服务并通过人机协同作用,创变自主学习过程,实现智慧素养教育的作用。
分类: 教育学 >> 高等教育学 发布时间: 2024-11-29 合作期刊: 《创新与创业教育》
摘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在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过程中,始终面临着资源分散、个性化教学困难与灌输式教学的困境,如何解决这些困境、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成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广泛关注的问题。研究发现,智能服务系统具有连接性、感知性与主动性等特性,有利于实现校企政多方资源的协同整合、教师与系统的动态反馈以及大学生学习方式的迭代匹配。高校应用智能服务系统可以创建生态式资源协同互动模式、智慧型精准育人教学模式以及数据驱动的智慧学习生态系统,从而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与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实现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塑造与培养创新型人才的终极目标。
分类: 信息资源管理 >> 档案学 发布时间: 2025-04-14 合作期刊: 《档案学通讯》
摘要:人工智能是推动档案馆智能化建设的技术引擎,有助于加快我国档案公共服务转型升级。将人工智能与档案馆建设相结合,探索二者之间的逻辑关联和应用场景,设计并提出以馆藏资源为主体构建智慧档案数据;以用户需求为基点强化智能服务建设;以馆员素养为核心组建复合人才队伍;以智能技术为手段构建智慧档案系统;以灵境为媒介平台搭建智慧档案空间的档案馆智能化建设路径,以期为我国档案馆的智能化建设提出可行建议。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企业管理 发布时间: 2025-02-24 合作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摘要:无处不在的智能连接设备正在改变着客户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客户与机器的互动越来越多地取代客户与员工的接触,线下消费活动和面对面的接触大大减少,导致身体接触非常有限。这种“非接触”远程交互会导致“触摸饥饿”现象,从而增加信任危机。基于感官营销的视角,讨论“非接触”智能服务的智能特性和客户参与度与客户决策之间的关系,并通过对虚拟试衣系统客户的调查对模型展开实证研究。研究表明,智能特性对客户参与度有显著正向影响;客户参与度通过虚拟触觉间接影响客户授权;虚拟触觉和客户授权都会影响客户决策,但虚拟触觉对客户决策的影响更大。服务提供商可以通过开发互联技术和智能设备创新性地收集客户数据,这有助于产出更有意义的体验和高度个性化的互动,为消费者提供对服务系统的卓越性感知体验,以此提高客户参与度和满意度。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发布时间: 2024-06-19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生成式人工智能造成他人损害的,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服务提供者兼具内容生产者与平台管理者的双重身份,负有审核等安保义务。其违反安保义务,原则上应当承担具有间接侵权责任属性的相应的补充责任,可以行使追偿权。但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乃至惩罚性赔偿。属于来源非法非法生成的、输入信息非法非法生成的且服务使用者传播侵权内容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服务提供者因违反双重审核义务,应禁止追偿。同时,应类型化设置“避风港规则”适用的责任豁免规则、形塑选择性适用著作权合理使用规则的阻却违法事由认定机制及构筑有限适用个人信息合理使用规则的责任豁免制度,系统化构建服务提供者间接侵权责任的限制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