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工智能的伦理风险及其规制

    分类: 哲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 发布时间: 2025-03-24 合作期刊: 《河北学刊》

    摘要:[摘要]随着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其在为人类生产和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数据隐私泄露与算法偏见、责任主体冲击与边界模糊、主客体异化与信任危机、软法缺陷与硬法缺失等伦理风险。规制人工智能的伦理风险,须优化人工智能技术设计,注重隐私保护与社会公正;赋予人工智能以社会角色,划定人与智能的责任边界;构筑人工智能伦理规约,强化人的主体地位与诚信品质;加快人工智能的法制化进程,健全智能伦理制度体系,从而促使“人一机”和谐共处。

  • 论风险预防与可靠科学的内在关联——基于转基因作物法律规制比较研究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24 合作期刊: 《浙江学刊》

    摘要:风险预防原则的制度化建构需要在具体领域中因应特定风险规制需求而展开。当前讨论中,转基因作物法律规制的欧美差异被混淆为风险预防与可靠科学的对立。有必要打破此种迷思,考察欧美制度差异背后的相通法理,探究双方的实质立场,深入把握风险预防与可靠科学的内在关联。欧美转基因作物法律规制在制度规范上的差异是真实的,风险预防与可靠科学之间对立则是虚假的:风险预防原则的适用不应脱离可靠科学所提供的前提基础,而可靠科学也并不排斥风险预防原则的谨慎导向。

  • 的法律规范构造——以药品安全规制为例证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24 合作期刊: 《浙江学刊》

    摘要:药品安全规制构成了风险规制法的重要“参照领域”。在药品安全领域,国家基于风险保护义务,进行风险规制立法,对市场主体的基本权利施以必要的限制。行政规章在风险规制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其制定依据未能完全秉承授权明确性原则的要求。解释性规则、技术标准、指导性文件作为不具有法律规范形式的行政规则,将风险规制立法的内容予以解释和具体化,并为相对人提供导引。风险规制注重行政规制与自我规制的结合,企业应遵守行政规制;通过颁布自我规制规则、推行风险管理措施、落实组织化保障义务,来实现自我规制;对药品注册标准的核准、对药品的责令召回则体现了“受规制的自我规制”的原理。应引入风险分级分类规制理念,来配置有限的风险规制资源,实现规制收益最大化。

  • 论算法个性化定价的法律规制

    分类: 法学 >> 经济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05 合作期刊: 《求索》

    摘要:算法个性化定价在理论与实践层面均有争议。分析发现,域内外对算法个性化定价的法律规制较为谨慎,重点关注其是否违反反歧视法、消费者保护法、数据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但并未明确个性化定价行为本身违法。在原理层面,个性化定价存在消费者认知偏差的可能。因此,规制过程应当结合风险控制原则与方法,重点关注个性化定价中出现的消费者利益受损与社会不公平风险。我国可结合具体国情形成一套理论与实践均可行的算法个性化定价治理逻辑,包括坚持以风险预防为核心的监督进路、完善平台“积极责任机制”与形成以场景化思维引导的风险规范框架。

  • 平台劳动者自动化决策拒绝权实现路径的公私法协同

    分类: 法学 >> 经济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1-21 合作期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摘要:平台劳动者自动化决策拒绝权是解决平台劳动者“困在系统里”问题的必要路径。该权利作为宪法个人信息权权利束体系的组成部分,与其他宪法基本权利的实现密切相关。该权利具有双重功能,主观防御功能在于保障平台用工自动化决策的私法自治,客观价值秩序功能要求国家对平台用工自动化决策进行积极干预。相应地,该权利的实现需要私法与公法的协调配合。在私法视野下,平台劳动者以请求权的方式行使自动化决策拒绝权,权利行使须满足“仅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对平台劳动者权益有“重大影响”两项要件,从而达到拒绝完全自动化决策、获得人工干预的法律效果,此路径注重平台劳动者个人层面的权益影响或损害救济。在公法视野下,主要通过有意义信息的强制性披露、自动化决策的风险评估与人工监控来规制自动化决策信息不对称风险及平台劳动者生命健康权、平等权等基本权利被侵害的风险,此路径注重平台劳动者整体层面的风险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