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定义”艺术既是艺术史命题,更是美学难题。艺术与审美的理论“区隔”主要体现在二者的“非必要性”关系、“意义”的呈现与构建、“意图”的先与后、“外延”的大与小、“认知”的有与无等区分中。艺术与审美的“离合”关系是二者“自我特殊”的重要路径,是真理的敞开方式和存在的自我展现,且具有人类学意义上的本体需要根源。当代“艺术泛化”表征出艺术的多元化表达和跨界实践,它从现实层面要求不断重新“定义”艺术;艺术的当代定义须遵循重回“技术”与“物质”性、建基于自我指涉的知觉“形式”、考察作为“行动”与“事件”的艺术等可能性原则。
[V2] | 2025-04-25 11:21:25 | PSSXiv:202408.01176V2 | 下载全文 |
[V1] | 2024-08-16 21:02:48 | PSSXiv:202408.01176v1 查看此版本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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