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如何确保农民主体性成为了具有重大理论和实际意义的研究问题。通过对 Y 村合作社产业发展过程展开分析,认为农民主体性可以通过目标统筹与组织再造,从发展意识、发展权益与发展能力三个方面得以呈现。其中,目标统筹即农民行动与国家、社会的发展目标的统一,形成激活农民发展意识的合力;组织再造即发展以农民为核心要素的合作社产业发展模式,以紧密利益关联、社会关系增进农民发展权益,以延长产业链、扩大产业参与空间提升农民发展能力。最后指出,农民主体性既需要依托产业发展所构建的行动基础,也需要从农民的视角把握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以此提升产业振兴中农民的主体性地位。
[V1] | 2024-10-01 10:03:06 | PSSXiv:202410.00020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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