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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平、康有为“学术公案”之再鞫与定谳

摘要: 百余年来,廖平、康有为“学术公案”难以定论的关键就在于忽视了作为整体运思的“两篇”与“两考”。目前尚无实质性证据表明《新学伪经考》成书早于《辟刘篇》,据新见廖平信函,《周礼删刘》曾与《知圣篇》一起被携带至粤,康氏得以了解“尊今抑古”之说全貌。嘉道间,学人以优劣判分今古,彼此并非截然对立。1888年,廖平由《续今古学考》分作“两篇”,首次在抑古与知圣之间构建起经义关联。1890年起,康有为循之作“两考”,力证黜伪是尊孔的必然前提。这种著述形式与思维逻辑是廖、康唯一完全相同之处,据之可定谳该公案。但并非意味着康氏存在抄袭之举,二人今古学体系全然不同,由此可略窥清末思想界的内在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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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 2024-12-16 11:33:46 PSSXiv:202412.00795V1 下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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