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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17+1”框架下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多元合作

摘要: 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是中欧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合作也是“17+1”框架下最早确立的机制之一,随着合作机制逐步完善,农业合作面临发展机遇。分析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和投资合作结构特点,应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促进农产品贸易和投资合作多元化:以大带小发挥集聚效应,促进合作主体多元化;一国一品选择重点产业,促进合作方式多元化;科技支撑服务贸易投资,促进合作领域多元化;培训参观媒体多渠道宣传,促进交流方式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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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 2025-01-03 17:36:34 PSSXiv:202501.00464V1 下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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